狼自顾自地舔舐着前掌的伤口。 边边看着它的动作,忽然想到了一个人,当初她膝盖手上,那人不是也这样舔她的伤口么,舔完第二天,她伤口就完全愈合了,连疤痕都没有留下。 边边轻叹一声:“要是顾怀璧在就好了。” 狼尖尖的耳朵竖起来,偏头望向边边。 边边自顾自地说:“他肯定能帮你,可是……” 她看上去有些难过,低下了头,神情失落:“可是我都已经好久没有搭理他了,听说他有女朋友了。” 她是不会和有女朋友的男生交往的,哪怕只是朋友的交往…… 狼慢慢地凑近她,伸出舌头舔她的脸,结果给她舔了一脸狼血。 “哎呀。”边边擦掉脸上的血迹,说道:“你是狼,又不是狗,干嘛总舔我啊。” 狼那双晶蓝的眼睛热切地凝望着她,湿漉漉地告诉她:“就是喜欢你啊。” 边边笑了起来:“以后你就是我最好的朋友了,我不要顾怀璧了。” 狼闻言,眸子里神情有些复杂。 边边忽然想起了什么,兴奋地说:“对了,你在这儿等我,我知道有种草能止血!” 她站起身,弯腰在四野里杂草里寻找着:“奇怪,以前经常看到的啊,为什么要找的时候,一根都没有了。” 这时候,傻子阿松走过来,将一把草递到边边手里:“给你!” 边边望向手里的那一把薅草,正是她要找的止血的蓟草,她惊喜地望向他:“哇,你好聪明啊。” 傻子阿松从来没有被夸奖过,挠了挠头,觉得挺不好意思,憨厚地笑了笑。 边边连忙跑到狼身边,顾不得苦涩,将蓟草放进嘴里使劲嚼碎了吐出来,然后敷在了狼前掌的伤口处。 狼愣愣看着前掌上那一团温热的蓟草碎碎,它长鼻子过去,嗅了嗅,然后本能想要伸舌头去舔,边边连忙按住他的脑袋,义正言辞说:“你又不是狗,怎么那么馋啊!这个不能吃,这个是给你止血疗伤的,下次我再给你带肉罐头。” 狼望望边边,又望了望自己的伤口。 —— 对于这只狼到底是怎么跟着她一路从江城来到水乡小镇,边边真的是太好奇了,可是狼不会说话,不管她怎么问,它永远都只会用那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无辜地望着她。 边边终于还是放弃了,悠悠地打了个呵欠。 狼立刻侧躺下来,咬着她的衣角,要她挡在自己的肚子上睡觉。 狼浑身的毛都是硬硬的,唯独肚子上软白的一片,长的是细细的绒毛,枕着非常舒服。 边边也不跟它客气了,睡在草地上,枕着它的肚子晒太阳。 狼时不时回头舔舔她的额头和脸颊,边边总嫌他脏,伸手推开它。它倒是挺委屈,又不是狗,不会吃那些奇怪的东西,其实一点都不脏的。 它吃过最奇怪的东西,就是边边投喂它的肉罐头,吃过一次,觉得人生……哦不,狼生都没有希望了。 傻子阿松蹲在边上,看着小姑娘蜷在大狼的怀中,大狼不住地用脑袋去拱她的胸,他轻蔑地说:“人变成狼,就开始耍流氓,se狼!” 狼威胁地瞪他一眼,一尾巴扫过去,傻子阿松立刻叫着跳开了。 边边已经把这只狼当成是自己养的宠物狗,完全默许了它的亲昵和撒娇,任由它拱着、舔着,都没有阻止,而大狼心安理得和她亲昵,感觉快要死而无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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