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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节


    为了照顾这些人,不但需要高手坐镇,而且还得有一定的人手在此留守。

    然而正因为如此,使得追兵仇恨的情绪越发地浓重起来,只要是确定到了我们的踪迹,肯定会不顾一切,集中所有的力量过来围剿我们。

    如何确定呢?

    这里肯定需要那名叫做马拜庭的杀手过来找寻,所以说,我们的第二步,则是需要将马拜庭这个关键点给敲掉。

    如何办呢?

    商谈这个问题的之前,我先跟老鬼确定了一个问题:“你现在还好吧?”

    他这一身鲜血看着有些吓人,老鬼摇了摇头,笑着说没事,刚才回来的时候被那个姓黄的老头给缠住了,老家伙果然厉害得很,一掌禁锢,差点儿就让他回不来了。

    我准备详细问,老鬼却不愿回答,只是跟我讲起了此人的手段和特点,并且告诉我如果碰到了他,千万不要让他摸出棍子来。

    那是一个使棍子的行家里手,一根棍子在手,就跟孙悟空拿到了金箍棒一样,凶猛得很。

    说完这个,老鬼对我说道:“除了之前伏击的那个,我还咬了一人,应该会给他们带来一些麻烦的……”

    被血族咬过的人,分为三种,第一种叫做初拥,是需要血族通过复杂的仪式和换血之后缔造而成的,这种人将会成为新的血族,拥有独立的人格,也继承了之前的一切。

    第二种叫做食尸鬼,就是已经被咬死了,大脑组织被破坏,形成了一种类似于僵尸、不过行动却更加快速的鬼物。

    这玩意脑中尽是杀戮,对人肉充满渴望,所以叫做食尸鬼。

    还有一种,叫做血奴,就是被咬伤没咬死,虽然拥有一部分自我意识,不过大脑已经被感染,对于咬过自己的血族没有半点儿反抗能力,有的时候甚至还会屈从于血族的威胁,做些并不情愿的事情。

    就如同吸毒人员一般。

    一般来说,这种血奴存活的时间并不算久,最多一个月,就会自动变成食尸鬼。

    这般想一想,其实还是蛮恐怖的。

    我有些担心,说你这样一来,只怕血族的身份就会骤然公开了,到了那个时候,你就有可能变成整个江湖的公敌了。

    尽管我一直认为世界上没有邪门的手段,只有心怀不轨的人,不过老鬼的这手段实在是太过于古怪和邪恶了,很容易引发大众对此的恐慌和不满,而到了那个时候,问题可就有些麻烦了。

    老鬼苦笑,说这件事情其实瞒不了多久,毕竟我化作蝙蝠的事情,已经有一部分人知道了。

    我沉默了一下,对他话说道:“这一次,我们尽量全部灭口吧。”

    老鬼对于自己的身份,其实是最敏感的,甚至都不愿意在我们的面前提起。

    他显然是对这事情的曝光有着很大的抵触,也知道它带来的后果是什么,不过最终还是选择了这样做。

    并不是他渴望去吸那一两口的鲜血,事实上他已经不需要靠鲜血来维持自己血族的身份了。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我们此刻干的事情实在是太过于危险了,就如同在悬崖上走钢丝,任何一点儿差错,都能够让我们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能够给对方增添一点儿麻烦,我们这边就能够多一些胜算。

    老鬼都已经豁出去了,我又有什么不能舍弃的呢?

    反正黄家派来的这一帮人,都是专门替他们做脏活的家伙,双手之上定然是血腥累累,死不足惜。

    老鬼知道我是坚定的温和派,听到我突然说出这话儿来,有些意外。

    不过在看了我一眼之后,他还是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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