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师父打你是为你好,哪有不吃苦就能学到本事的?”她指了指台上那咿咿呀呀唱着戏的旦角。 “瞧见没,你看他多风光,可他背后吃的苦比你多多了。” 他顺着她指的一看,只见台上灯影交织,花团锦簇,那旦角风华绝代,婀娜生姿,顿时有些痴了。 “他是谁?” “他?他是杜丽娘,这一出是《游园惊梦》,沈姨最爱看《牡丹亭》了,所以我也爱看,沈姨最喜欢杜丽娘了,所以我也喜欢。” 他听得一知半解,只知道:“你最喜欢杜丽娘?” “是啊。” “那我也要当杜丽娘。” 萧瑜又是一笑,走到他面前上下打量他,她个头高,足足比他高出一个头来。 “模样倒是够了,可是得再练练。” “我会练!” 他抬头,直勾勾看着她,这样坚定的冲动,自己也不知道从何而来。 她也不当回事,只随口道:“成啊,那你可要记住了,十年功夫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等你唱成角儿了,我去给你捧场。” 最后,他还是被萧瑜吩咐小四子送回了戏班子,因为除此之外,他别无去处。 只不过萧瑜跟班主嘱咐了善待他,所以他这次偷跑回去并没有受惩罚,班主反而笑容满面的夸他,说他有福气,被贵人相中了。 彼时他根本不知道所谓的贵人是谁,他怀里只有一方雪白的手帕,因为他临走时眼巴眼望盯着那盘豌豆黄,她随手拿起手帕全包了给他。 那手帕上写着四个字:怀瑜握瑾。 这是他后来找认识字的先生偷偷问的。 他这才知道,她叫萧瑜,是萧府二小姐,和他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他给自己取名叫梁瑾,此后终他一生,他所做的全部努力,就是一步步的,走向她。 从那天起,他不再活得没有希望,他不再如同行尸走肉没有目的,他练声,他压腿,他上妆,他亮相,全都是为了她,为了遇见她。 人生在世就活着个念想。 他要一直唱下去,唱出名,唱成角儿,唱到有一天,他在台上赢得满堂喝彩,灯火流转间,她在台下拍手叫一声好。 “萧二小姐有赏,大洋三百,白玉扳指一枚——” 我等这一刻,已经等了许多年。 ...... 转眼经年,往事如烟,迷离双眼。 面前的一碗面,已经彻底凉了。 梁瑾定了定心神,拿起筷子,大口大口的吃光了面条,好像当年一样。 白日里那场轰动京城的婚礼,他躲在人群中,全看见了。 她有了好的归宿,他该祝福。 她嫁了指腹为婚的良人,她今夜洞房花烛,她在旁人怀里婉转承欢,而后琴瑟和鸣,子孙满堂,从此他们彼此陌路,再不相干。 他只要一想到,一想到...... 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他忍下了涌上双眼的酸楚湿润,掏出几枚铜板放在桌子上,起身离开了。 他该走了,离开京城,天大地大,去一个再也没有她的地方。 今晚没有月亮,夜黑风高,他紧了紧肩上的包袱,踉跄着往前走。 一辆车子停在了路边,车里下来了几个人,往这边走了过来,他也毫不在意,仍是低着头走自己的。 那几个人却没有和他擦肩而过,而M.xIAP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