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锦夕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第一天到了洛杉矶就发病了,直接晕倒在屋子里,幸好有雷斯在,把她送到了医院。 治疗后,她醒来还是在病房里,全都是统一的白色,旁边还聚集了几个没有见过外国人的小孩。 一个个看着陆锦夕醒来,瞪着圆圆充满好奇的眼珠子看着。 “你怎么了?”一个小孩说着流利的英语询问。 “生病。”陆锦夕回答道,刚要询问他们的时候,雷斯走了进来。 小孩也一哄而散,雷斯摆摆手,以表自己的无奈,“就饿不死我吓走他们的,事实上我认为自己并不吓人。” “对。”陆锦夕笑着附和,这才打量起雷斯来,一个一米九高个子男人,金发碧眼,深邃的蓝色眼眸中写满了故事一样,让人想到亲近,只是相处俩天,他确实挺容易让人亲近的。 雷斯笑笑,开始往针管里混合药液,再走过来,帮陆锦夕注射,“这个药可以暂时缓解不适,但不能常用,你的病已经到了中晚去,要是再不化疗……”后果他没有明说。 毕竟这个病,她不可能吧知情。 陆锦夕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不过,她已经淡然得态度,“随缘。”她顿了下,又道,“我妈妈有康复的可能吗?” “有。”雷斯一面收拾着医疗垃圾,一面答道,“不过需要你的帮忙。” 帮病人唤起回忆的事情,大概就是需要带着病人进入一个内心世界,用美好的事物勾起病人对现实世界的渴望。 半个月的时间,陆锦夕都和雷斯一起,起先去哪,亦或做什么,全都会带上冉可岚,到了后面,两个人一起吃饭,看电影……晚上还住在一个别墅里。 远在江城的司延枫得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就直接定了去洛杉矶的票。 而霍琛,也知道了这个消息,是他的朋友告诉他的,等和他挂断了视频,霍琛才从文件堆里站起身来,去到隔壁的办公室。 “哥,我要去洛杉矶。” 坐在办公椅上的男人头都未抬,“不行,想去,可以,什么都没有的你,我看你要怎么和司延枫争。” 一句话,直接把霍琛拉回现实,他现在要做的努力,就是和司延枫势均力敌,斟酌过后,他选择留在江城。 与此同时的洛杉矶。 半个月,陆锦夕的脑子里只有冉可岚一个人,安静而开心的度过这段时间,让她气色好了不少,“我想在这定居。” 在一个小镇里,买下一栋房子,静静地过完最后的时间。 “我陪你怎么样?”雷斯笑笑,眼眸中的万物已经失色,只有眼前的女人散发着光。半个月的相处,真的很容易让人爱上陆锦夕这个优秀而坚强的女人。 陆锦夕愣了下,看着雷斯没有开玩笑的样子,她摇了摇头。 她都想好了,她不会接受化疗的,她不敢想象掉了头发的样子,每天穿着病号服,不能自由行动的待在医院里,想让最美的m.xiap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