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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


    老叶家是个多么和谐有爱的大家庭啊!

    哥俩被自己的脑补感动了。

    但是林红梅和宋秀秀看到这一幕就很气, 其实她们对叶军华没任何意见, 宋知青是随手就能送麦乳精这等稀罕补品的贵客, 工作体面的小叔子能把贵客招待好她们也觉得荣幸, 可是叶小妹这个吃白食的小姑子, 能上桌吃饭就该感恩呢,怎么还能恬不知耻的抢座位?

    更重要的是叶小妹上辈子馋鬼投胎, 见到好吃的就走不动路, 现在扒在桌子上不走绝对只有一个目的——她又盯上了桌上的红烧肉和红烧鱼!

    正所谓妯娌友好靠小姑,林红梅和宋秀秀这个时候非常默契, 不约而同想起了叶舒华上一次抢鱼吃的奋不顾身,恨得牙痒痒,立刻就想把没有逼数的小姑子赶下桌, 只是两人轮流打量着公公的脸色,张开的嘴又默默闭上,最后谁也没出声,低眉顺眼把东西端上桌。

    叶队长还在和颜悦色的招待宋清徽,“小宋,你叶婶娘家祖上出过大厨,红烧肉就是他们的家传菜,你第一次尝,一定要多吃点,别客气。”

    传说中的祖传红烧肉就摆在宋清徽手边,浓油赤酱、肉香四溢,上辈子嫌红烧肉太腻的叶舒华这会儿早就垂涎三尺了,腆着张脸问,“爹,我也是第一次吃娘做的红烧肉啊,可不可以让我也多吃点?”

    叶队长哭笑不得的转头:“每次过年你娘都会做红烧肉,你哪没吃过?”

    叶舒华只好叹气:“这都几月了?味道我早忘光了。”

    众人被她的“幽默”逗得哈哈大笑,叶舒华却被他们的反应弄得很伤心,明明她说的是真心话,偏偏所有人都当她是开玩笑,可能这就是做人太正直的烦恼~

    叶舒华不知道,宋清徽其实相信她是认真的,不过他觉得叶小妹是为了骗肉吃在很认真的睁眼说瞎话。

    真是又让他开了一次眼界呢。

    不过当队长父亲的开心果还是有好处的,叶队长笑完后,倒也大发慈悲的点头:“行,你也多吃两块。”

    说完,叶队长率先拿起筷子,同时招呼宋清徽一起开动。

    宋清徽的礼数当然是无可挑剔的,见到作为长辈的叶队长开动,他才紧随其后的伸出筷子,然而还没碰到菜,对面一双筷子横空出世,抢在他前面把最大的一块肉夹走了。

    筷子的主人毫无疑问就是叶小妹,毕竟其他人都在等他这个客人先开动。

    宋清徽又一次震惊了,反应比大脑更快,回过神来时,已经听到自己角度清奇的夸奖道:“小妹筷子用得真好。”

    一语惊醒梦中人,桌上的人纷纷把目光转到叶舒华的手上,然后颇为欣慰的附和着——

    “小妹什么时候学会用筷子的?”

    “是啊,我记得小妹一直都不太会用筷子。”

    “今天居然这么轻易把肉夹起来了,还真是灵活呢。”

    叶大哥可能是个隐形的颜控,角度比宋清徽还要清奇,只见他一脸陶醉的感叹:“小妹吃饭的样子也好看,小口小口可秀气了。”

    林红梅惊讶的张大嘴巴,这丫头在他们三言两语间已经吃完了一块好大的红烧肉,她男人竟然还觉得秀气?

    眼瞎得治啊!

    凭一己之力把话题带歪的宋清徽也一阵默然。

    他好像有点明白叶小妹的迷之自信从何而来了。

    叶舒华并没有在这阵彩虹屁中迷失自我,她依然坚持闷声发大财的原则,埋头吃肉,一点都没想起来她还没感谢宋知青的转移话题之恩。

    说起来,叶舒华每天在家做家务带娃,标准的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宋清徽也不会没事跑别人家里串门,上次一别他们已经好多天没见过面,更别提培养感情了,明明同在一个大队,却生生过出了异地的感觉。

    按道理叶三哥都帮她把宋清徽请来家里吃饭了,任何一个迷妹都不该放弃这样难得的机会。

    然而今天的叶舒华依然不是称职的追求者,甚至对主动上门的宋清徽很有些爱搭不理的高冷。

    原因很简单。

    叶舒华当初决定要把宋知青泡到手,就是认为跟着活雷锋有肉罐头吃,如今传说中的肉罐头还没见到,这位土豪反而跑来她家蹭肉吃,间接分走了她的一部分份额,那她当然也有理由翻脸不认人了。

    这就叫“成也吃肉,败也吃肉”。

    叶舒华的良心非但不会痛,反而觉得自己棒棒的,她想要是换成上辈子那些狐朋狗友来体验她的处境,他们的做法肯定跟她一样。

    可惜对自己充满自信的叶舒华没有想到,她的狐朋狗友里就她这个傻白甜,其他都是人精,他们就算比她还利己主义,也不会像她一样直白得让当事人一眼就看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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