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此类事…… “禀三爷,都清理完毕了。”留着两撇小胡子的男人根本没把面前的小鬼头放在眼里,反正都是快死之人了。被称作三爷的男人冷笑道:“眼前不是还有一个吗?处理干净点,然后回城。”男人不在意的调笑着,他们做的的确是烧杀掠夺抢夺粮资,但却极为厌恶朝廷中人,凡和朝廷有瓜葛的人无不杀清之!故男人根本不在乎秦小一身上有何利益,他只是看不顺眼。 “是。”身后男人听令,缓慢的抽出大刀,刀锋上的鲜血已近半干,血色斑斑的看着十分狰狞可怕。细细辨听下似乎还有不少人吹着口哨打趣,像在嘲笑着眼前吓傻的小鬼,又吹嘘嬉笑着让男人一刀把小鬼劈了,这么没胆怎么不干脆当娘们算了,省得丢人现眼。 秦小一纹丝不动,任周遭的人恣意谩骂叫嚣,待男人抽出大刀准备劈下,她才撸清思绪,大喊道:“你是沈三爷——沈韬!?” 男人意欲离去的身影随即一顿,玩笑不恭的俊面不由一寒,神色冰冷的转头看去,他才发现,对方看着身形单薄瘦小脸色蜡黄,却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黑白分明的瞳仁宛如泡在清泉里的黑玛瑙,水滢滢的杏目长在这一张平凡无奇的蜡黄小脸上,倒是浪费了。 沈韬不无可惜的冷笑,更何况对方还是一个将死之人。手提大刀的男人见沈韬回身打量着那小鬼,有点丈二摸不着脑袋,莫不是两人认识的吧? “沈韬?这名字我也好久没听人喊过了呢。”沈韬收起眼底的冰凉,轻慢笑问。见对方依然绷紧着神经,瞪大着一双杏目警惕的盯着他,活像只炸毛的小花猫,霎时又觉这小鬼也不是那般无趣,特别是那双黑白分明的灵动大眼中写满了戒备和不服输,有意思极了。 倒是他看走眼了。这小鬼不仅不胆怯懦弱,心思分明活络得很。沈韬唇角微勾,目露寒光道“谁告诉你的?嗯?” 秦小一抿紧双唇,一言不发。心里顿时涌出滔天巨浪。她这么这般不凑巧,提前碰到了这樽杀神?运气也忒坏了吧?虽说秦小一被那群卫兵追捕也算不上什么好事,但那群人的目标仅是百里轩,自己不过是随便捎到的,只要一天找不着正主儿,她也不怕自己真的被卫兵杀了。 但沈韬不一样,手上折磨人的花样可多了。她记得此人的事不多,倒是对于沈韬翻脸不认人的性格和层出不断的磨人手段异常深刻,当初还认为这是全书里为数不多的一大亮点,十分的有趣。犹记原书中就是他帮百里轩破了雁东马贼之乱。 但问题来了,此人是在百里轩到雁东三年后才劝服归顺朝廷的。也就是说这个时间点两人应该还没认识,男主都还没驯服的人这么偏偏让她先撞上了?!偏偏作者是从莫白雪的角度去写书的,她唯一清楚了解的角色就是莫白雪和与莫白雪深有接触的人,不包括眼前这人啊,让她这么攻略啊!回想一下,好像没被女主光环攻略掉的,全书中好像就沈韬一人吧?我去,连女主都无法攻略的人,她怎么搞得定? 就在秦小一东扯西想沉默不语时,沈韬已经磨光了耐性,手中长剑一挥,快得众人只见到一道寒光掠过,还没回过神时,惨叫声已在耳边响起! —————————— 阿鹏诧异的盯着赶在前头心急如焚的端王爷,印象中,他从见过男人如此惊惶不安,在得知秦小一被卫兵捉住,有可能会折磨一番时,男人的脸色顿时阴沉无比,周身蔓延着一股无法忽视的淚气。 百里轩当即下令出城救人,他那时还反应不过来,脱口而出阻止道:“王爷不可,要是在此时救人,绝对会打草惊蛇,那埋伏在纪侯爷身边的暗线就算废了……”秦小一不过是受点皮外伤,不会伤及性命等话还没说完,他就被百里轩那宛如实质的杀气镇住,不敢再劝。 犹记当初听见莫家抄家,莫大小姐受累时,王爷还能脸色不改镇定自若的做出对策,如今就为了一个小丫头,王爷既然惊怕至此,难道在王爷心里,秦小一既比莫家小姐还重要? 怀着种种不确定的猜测,阿鹏跟着百里轩一路马不停蹄的赶至城外,根据属下的指点,卫兵们应该赶到了西面树林。他们顺着林道寻找,不多时,就到了秦小一被截住的地儿,只见林中尸横遍地血流成河,无一活口。 阿鹏惊惶不已,这短短的半天m.XiAP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