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特别是金眼狼,母狼一般都会不顾一切地觅着气味去寻找,最可怕的是,母狼如果发现自己能力有限的话,将会扔下其他的幼狼,直接返回狼群,寻求支援。 所以,当托尔烈抱着金眼狼回到部落,卢尔烈发现金眼狼和他都没有消除气味的时候,立即下令让所有人全副武装,严阵以待,因为他很清楚,不久之后,狼群就会扑向部落,不管付出什么代价,都会抢回那头幼年的金眼狼。 整个部落的人一夜未睡,守在部落各处,虽然卢尔烈知道这样会中计,但也没有任何办法,狼群是很聪明的,如果他们不派出大量的人来守卫部落,那么狼群将会在凌晨时分对部落发起进攻,但如果他们死守一夜,狼群就会在附近休息,派出斥候观察着部落,一旦发现部落防守的人扛不住去休息,就会立即召集狼群发动袭击。 所以,当时整个乌拉尔汗部落完全陷入了被动,无论怎样,都免不了一场血腥的厮杀。 与人作战,至少还能留下些部落火种,但与狼作战,那些口食血腥的畜生一定会赶尽杀绝。 最终,卢尔烈将金眼狼抱给托尔烈,对他说:“这是你闯下的祸,你应该自己去解决,不能牵连部落其他人。” 托尔烈很清楚父亲的意思,是让他将这头金眼狼送回狼群,但是这样做,有五成的几率会送命,因为曾经发生过类似的事情,不过那是在百年前了。 托尔烈的母亲跪地恳求卢尔烈不要让儿子去,哪怕让她去也行,但卢尔烈却冷漠地说:“是他抱走的金眼狼,是他没有消除气味,所以,应该让他去弥补自己的错误,他在山脚下留下了他的气味,狼群发现并不是他送回的金眼狼,还是会采取行动的……即便是,他被狼群咬死,也就死他一个人。” 死一人,活数百,没有比这个更划算的交易了。 当托尔烈抱着金眼狼从大帐之中走出的时候,看到狼首部的战士们全副武装地跪在地上,恳求卢尔烈收回命令,但卢尔烈只是安坐在大帐之中,根本没有走出来再看托尔烈一眼。 托尔烈告别满眼泪花,哭得死去活来的母亲,抱着那只金眼狼,骑着自己那匹马,朝着狗群嚎叫的方向慢慢跑去——狗的鼻子很灵,能在很远的地方闻到狼群的气味,所以,狗群朝着哪个方向叫,狼群就在哪个方向。 托尔烈骑着马,跑了不过一里地,就看到了那头站在小河边的成年金眼狼,也就是狼群之首,怀中这只幼狼的父亲。 虽然托尔烈没有看到其他狼,但也知道,那些狼肯定就埋伏在周围,一旦发生状况,就会四面八方冲出来。 狼群选择在河边,一来是因为它们需要水,二来如果出现意外,要撤退的话,河水也可以掩饰它们留下来的气味。 所以,在乌拉尔汗部落有句话——宁与人杀,不与狼咬。 狼群的狡猾,让它们在草原上称霸了多年,而在这里生活的人类,仅仅只是自以为征服了草原而已。 狼族的首领就那样站在河边,凝视着下马抱着金眼狼慢慢走近的托尔烈,没有发出任何恐怖的声音,也没有挪动自己的身躯。 “我当时很害怕,真的很害怕。”托尔烈又喝了一口酒,仿佛自己的灵魂已经穿越回了十岁那年的自己体内,“我在离那头狼还有五六米的地方,把幼狼放下来了。” 说着,托尔烈放下了自己的酒壶,就好像手中的酒壶就是那只幼狼一样:“然后,我站在那一动不敢动,就那么看着,等着,我都不知道自己在等什么,是在等那头狼将幼狼叼走呢,还是在等着它一口咬破我的喉咙,我脑子中一片空白,我后来回想起来,觉得,也许人知道自己将死的时候,就是那种感觉吧。” 马菲忙问:“后来呢?” “后来发生了一件让我至今都觉得惊奇的事情……”托尔烈长吁一口气,“那头幼狼朝着自己的父亲跑了几步,就在快靠近父亲身前的时候,低低地叫了一声,紧接着便掉头跑向我,站在我跟前,仰头看着我,我也看着它,我们俩就那么对视着,一直到它的父亲转身跳过小河离开,我才意识到,我可能获救了。” “啊?”马菲疑惑道,“怎么会这样?” 托尔烈摇头:“当时我不知道,我也很疑惑,我一直站在那等,等着看,那头狼离开后,其他狼群从四面八方钻出来,跟随着他离开,可是,我没有看到,就仿佛是,那天只有它一头狼尾随我回到部落一样。”M.XIAp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