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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5节


,它最是中意克拉伦斯的地方。以前把窝做在了他的衣帽间不算,克拉伦斯搬了家之后,它也能时不时的找过去,在克拉伦斯的衣服上滚得都是毛。

    另外两只公猫黑白花东风和黄毛的北风,这俩兄弟喜欢玄关走廊里能够晒到太阳的那个扶手椅,要回来就挤在那里睡。这俩经常抢地盘,互相把脚丫子踹在对方的脸上,想要把对方给踢下去。

    三花母猫南风的野外生存能力最强,回来最少。它往往会冷眼旁观这两个没出息的家伙打架,然后高冷的跳到客厅里边最高的置物柜顶上,缩在那里一睡一天。

    要是换了一般家庭,这么野性难驯,不怎么着家的猫那里像是做宠物。偏偏克拉伦斯觉得这五个小家伙很有个性,就像是精灵一样活泼灵动。

    出了门,克拉伦斯回身关好院门,翻身跨上马背。克拉伦斯骑着红云,轻轻一踢,马蹄声清脆的响起来。

    一身黑毛的红中甩甩尾巴,扭头看一人一马走远,这才从栅栏底下钻进去,去找伊莎了。

    这会儿还很早,山间的雾气还没有完全的散去,道路上人很少,只有晨起锻炼和做完灵雾浴打算回家的人。

    在晨起的人眼中,骑着马的英俊男人,也是洗涤身心的一副美景。

    克拉伦斯策马从山岔口下来,顺着主路走到桥头,这才放开红云的速度,让它沿着河滩上的土路奔跑起来。

    河滩边的这条土路很长,最远能走到下游的防洪水库,那个地方都快要到观石镇。克拉伦斯骑着马一来一回,也要花一个小时的时间。

    克拉伦斯往往不会真的跑到水库边上。这一天红云状态很好,显得格外兴奋。他明白要是不让它跑个痛快,它能躁动一天。

    等到他骑着红云回来的时候,都已经七点半多,快要八点。

    这会儿村里的人已经起来忙碌了,看见他骑着马通过,还会微笑着互相招呼一声。

    这个肯开着三马车,扛着农具下地干活,一点也不怕苦不怕累的外国青年,已经正式被承认为这个村子的准女婿了。

    “早上好。”一个脸上带着周围的大爷笑眯眯的看,当然主要是看神采飞扬的红云。

    这些上了岁数的村民有的时候会嫌他的名字拗口,就这么直接问候一声,克拉伦斯也不介意。

    “您也早上好。”克拉伦斯回以颔首。

    走到杀猪台,克拉伦斯翻身下马,去早餐摊上买了豆花和油条,还有这家人自己腌制的酸辣口小菜。

    平常吃早餐都是伊莎做的,这两天胡晓雯也不知道怎么,特别喜欢吃这家的小菜。

    克拉伦斯当然做不出只要人家的小菜的事情,顺手就把豆花油条买回去。

    伊莎正在加紧时间攻关这家摊子的主妇,想要把人家的小菜给学到手。

    “阿尔伯特!”一个明显带着伦敦口音的女声叫出克拉伦斯的名字。

    克拉伦斯停下解开缰绳的手,把头探过去。

    一位女性穿着一条米白色的长裙,肩膀上披着一条格子大围巾。她有着一头褐色的长卷发,一双大大的蓝眼睛,睫毛又翘又长。她脸上画着精致的妆容,皮肤白皙,脸颊红润,一张不大的嘴唇上着艳色唇膏。

    一见一个陌生的外国女人喊住桃溪村公认的准女婿,正在杀猪台这边吃早餐的人都打量着她。

    这个女人看这一身扮相,就不像是跟他们一路的人。

    身材丰满高挑,长相很明艳,此时神情激动,要说没点啥,老少爷们都不太相信。

    克拉伦斯他乡遇故知,倒是没有在场人预料的惊喜反应。

    他淡淡的冲对方用英语说:“原来是瑟威斯小姐。”

    那位瑟威斯女士脸上欣喜的笑容僵了一下。她快步往这边走了几步,身上馥郁的香水味,让红云毫不客气的喷了一声鼻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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