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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节


易的事情。为什么连这举手之劳都不肯做?

    他道:“嗯,那倒也是。这孩子聪明么?”

    布衫老头道:“这么说吧。我活了这五十几年,还没见过比小孟更聪明伶俐的孩子。孟诗也是有心教好他,把儿子当富贵人家的公子养,教他读书写字,什么礼仪,送他上学,还到处买一些剑谱啊秘笈啊给他看。大概还是不死心吧。”

    如此说来,他们现在身处之所,前身就是当年金光瑶长大的地方。

    布衫老者接着道:“小孟十一二岁的时候,孟诗还想效仿一个什么典故,给他换个地方住,好好学。但是她卖身契还在思诗轩,就只把小孟送到书馆里住。但后来小孟又自己回来了,说什么都不肯再去了。”

    ☆、第94章 寤寐第二十 5

    魏无羡道:“孟母三迁。”

    这就是孟诗要效仿的典故。可娼妓之子,在那书香之地,自然格格不入,受人轻辱。迁到哪儿都没用。

    孟诗猜到儿子必然是受了欺负,可再三追问,儿子也不肯开口说到底是受了什么欺负,只得叹息作罢,让他继续住在思诗轩,平时在一楼做些清扫和跑腿的杂事,一边继续用功。

    然而,不光外边的人瞧他们不起,连妓坊里面的人都瞧他们不起。孟诗执意生子时已二十多岁,对于风月场女子而言已是大龄,产子后气色体态都受损,孟瑶长到十几岁后更是色衰,不复当年容光,只有靠昔年那一点所谓的“才女”名气勉强吃老本,才有些人出于好奇肯赏脸。

    烟花之地中,像孟诗这样的女人最是麻烦。读过点书,识字断文,有才傍身,然而才是微才,只是吸引嫖客的噱头,并不足以支撑她另谋生路。沾了些书卷的人总是有那么股莫名的清高劲儿,总不甘放弃那一点念想,不甘沦陷于此,可一纸身契却牢牢握在他人掌中,难免格外苦闷,满心煎熬。

    就是这股子清高劲儿,惹得妓坊里的其他女子十分恶心她,当面背后都没有好言语。同理,到这种地方来的客人偶尔看个十几岁的娇嫩少女矜持端庄,算是图个新鲜别致,但要他们花钱看一个容颜憔悴的妇人诸般做作,那可就大大的不痛快了。早已没有当年的红火和身价,却还认不清自己的处境,落得的便是如此下场和评价。

    有一日,孟诗不知拒绝了一名嫖客什么样的要求,惹得他大发雷霆。孟瑶在一楼大堂里送果盘,突然听见二楼有杯盘盏碟破裂之声,一把瑶琴翻滚着飞了出来,落到大厅中央,一声巨响,摔得四分五裂,把几张桌子上饮酒作乐的人吓得破口大骂。

    孟瑶认出这是自己母亲的琴,一抬头,见一名大汉揪着自己母亲的头发从一间房里出来,连忙冲上楼。孟诗捂着头皮,拼命把衣服往肩上拉,见儿子跑过来,忙道:“我让你不要上楼的,下去,还不下去!”

    孟瑶去掰那嫖客的手,被一脚踹中小腹,骨碌碌滚下了楼,惹得一片惊呼。孟诗“啊!”的大叫一声,立即又被那客人拽住头发,一直拖下楼,扒了衣服,扔到大街上。

    离去之前,那客人往她赤裸的身上吐了一口口水,骂道:“丑人作多怪,老妓还把自己当新鲜货!”

    孟诗惶惶地伏在大街中央,不敢起身,只要她一动就会被看个精光。欢场女子通常是不怕人看的,可她就是过不去这个坎儿。街上行人又是惊奇又是兴奋,欲走不走,欲留不留,戳戳点点,眼放精光。思诗轩里的其他女郎则吃吃低笑着,幸灾乐祸地给身边的客人讲这狼狈的老女人是怎么回事。

    只有和孟诗同期成名的思思看不过去了,扭身出了门,把自己的外衫脱下来罩在孟诗身上,扶着她踉踉跄跄地进了大堂。迎面撞上妓坊主人走出来数落:“老早就叫你改改了。端着个架子给谁看?吃苦头了吧,长些记性!”

    孟诗羞愧得不敢抬头,低着眼睛去找儿子。孟瑶被那一脚踢得好一会儿都缓不过劲,趴在地上要起不起。思思一手拽一个,将母子二人拉起来走了。

    布衫老者又散散讲了些别的,最后,道:“都是旧事啦。名字虽然叫思诗轩,但思思年纪大了也被转卖了,孟诗也死了,她儿M.xIAP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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