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头乌黑浓密的青丝柔顺光滑,任何人见了也会觉得,它实在不需要什么装饰,但那把缀满宝石的金梳插在头发里时,人人又都觉得那样一件饰物才配得上她倾城的美貌。 “你可曾听说,”袁术笑道,“今岁中原各地又是大旱。” “妾在深闺,哪得听闻。”冯氏女柔柔地说道,“将军却为何露出这样的喜色呢?” “天灾频仍,民不聊生,此必定是汉室王气将终之意。”袁术的手指似乎在抚摸那把宝梳,又似乎在想象中抚摸着传国玉玺,“刘氏将终,袁氏当兴之日,近了。” 他今天的笑容和以往格外不同,这句话也格外的危险,因此冯氏女不得不收起习惯性的哀愁脸,而是略有些惊慌地问了一句。 “将军若欲自立为主,天下诸侯,又当如何?” 袁术一丝迟疑也没有,他脸上的自信、坚定、以及豪情万丈正映在朝阳之中,也映在了冯氏女的眼中。 “我是天命所归之人,诸侯能奈我何?!”他大笑道,“曾有谶语曰,‘代汉者当涂高也’,吾字公路,正应其谶!” 话似乎是不错的。 但袁术称帝的消息还是震惊了天下之人。 于是自建安二年始,最终席卷中原的一场大战,就因这句谶语而开始了。 第214章 这一个冬天真的是冷极了,滴水成冰。 守夜巡宫的小黄门每每路过更漏房时,总须记得翻一翻炭盆,不令更漏结冰。 这是个苦活计,因而总会派给那些新进宫不久的孩子。 天子刚回雒阳,百废待兴,只不缺黄门——京畿残破,想要入宫讨一口饭吃,不令饿死的小男孩真是太多了。 这些在夜晚的寒风中打了更的小黄门将时刻报给整座宫廷,再由宫廷传到整座荒凉死寂雒阳城。 大片大片的废墟之中不见半点星火,于是更夫们省了不少事,他们只需要在北城敲着焦斗走一走便是。 这里虽然烧掉了大半房屋,总还剩了些高门大户的体面庭院,足以安置贵人。只是在这样寂寥的都城里过夜,哪怕身边有人,总也觉得阴森寒凉。 尤其考虑到这里龙蛇混杂,更该警醒些。 为了表示对朝廷的信任,对天子的恭敬,曹操领兵来雒阳时,留兵在城外,自己只带了数十亲随入城。 ……当然,这些亲随里多有力士,比如被他深情称呼为“古之恶来”的典韦。曹操于内室过夜时,必留他在外室守卫。 这座曹操为典军校尉时的居所现下留宿了五六十人,略有些拥挤,但仍然不能令他感到温暖。 街上有更夫走过,长长短短的金柝提醒他,已至子时。 身边的年轻文士低低地咳嗽起来,见主君看向了他,便笑了一笑。 “也不算什么。”郭嘉笑道,“喝点热酒就好了。” “年纪轻轻,不知善加保养,”这位主公摇了摇头,“吩咐他们煮一壶茶来吧。” 趁着仆役悄悄离开去取热茶的间歇,曹操伸出手去,拎住火钳,拨了拨炭盆,从里面拨出了一只山药。 炭盆里的山药,表皮看着也不甚焦糊,但总需搁在旁边晾上许久才能剥去表皮,慢慢吃掉。 看到主公很有耐心地又夹出一只,也放在炭盆边上晾着,郭嘉嘴角一翘。 “主公好耐心。” 这句一语双关的话在曹操身上没起多少反应,他仍然十分平静。 “不得不为罢了。” 朝廷现在正如这只炭盆,炭火与山药滚在一起,看着已是一片余烬,拨开上面的浮灰,下面火光烁烁,想取了山药出来,大为不易。 令他这般棘手的原因也很简单——任凭曹操怎么想,也想不到臧洪竟然能一路护送吕布去了雒阳!m.Xiap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