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也仅仅只是喜欢而已,郑之南最爱的人永远是自己,他会有一点心动,有一点好感,会对这个人的一举一动感动,但并不会迷失自己。 按道理来说,他已经经历了这么多世界,和那么多人有过感情纠葛,心应该越来越硬才对。 但他对陈益并没有内心里抗拒,他喜欢这个大男孩的真挚朴实,全身心的投注爱给他。 从不怀疑他的道出口的爱,还有任何一句话。 百分百的爱和百分百的信任,以及百分百的珍惜。 他虽然最爱自己,也是个自私,有时候也有阴暗情绪的人,但这并不能说他可以永远冷血无情从不为别人的付出感到动容。 对陈益,他是有所动容的,也给予过真心的回应,但也就是喜欢而已,没有到爱。 喜欢加上一点心疼,再没有旁的心思。 在这个世上,郑之南最在意的人不过四个。 三个亲人,一个他。 一个他,让他从此再也不敢和谁走得近,因为怕失去的痛。 太痛了,以至于害怕那些往事袭来。 郑之南不敢去回忆往事,情绪走到了这里,立即就握紧了拳头不让自己去回想。 就像是有无数的针在轻轻的刺着脆弱的心房,倘若再细想下去,必然是要刺穿心房,从一倍的疼变成百倍千倍的疼。 当郑之南失去意识的时候,他对着心里白发苍苍的陈益说:“再见。” 这一声再见是永别。 虽然是书中的人,可也是真实陪伴了一生的人啊,他到现在仍然能想起来他躺在病床上被陈益握着手的画面,他们都老了,陈益哭得像他们初次抱在一起那样,那个无助的抱着他问怎么办的男孩。 缘分就到这里了。 等郑之南再次醒来听到了聒噪的谩骂声,头疼得像是要裂开了一样。 声音从外面的院子里传来。 “也不知道装什么病,不就是从树上摔下来,这都躺了两天了,光哼哼不下床干活,怎么的,还想我们养着这么一个只吃不干活的废人?” 当外面的女人用刺耳的声音谩骂的时候,郑之南打量四周的环境,还有身上穿的盖得。 从房屋设计和身上的衣着,还有屋里简陋的陈设来看,这不像是现代社会,其实别说陈设了,郑之南住的这屋子只有一张床和一张凳子,除此之外在没有其他,房子不像是用土盖起来的,像是用木头搭成,然后围了基层干草,非常简陋。 也不像是原始社会,看衣着就知道已经有了一定的文明,郑之南从床上坐起来,一边揉着脑袋,一边看自己的袖子。 里衣里裤,床下一双打了补丁的鞋子,都是古代样式。 穿到了一本古代小说里? 应该是了。 只是不知道是架空的古代社会还是现实中的朝代。 既然是困难模式,穿到了这么一个地方,那么已经体现了困难,郑之南大胆的猜测一下,环境如此艰难,剧情方面应该不会太让他头疼。 按照古代的封建制度,作为男丁的自己没有被当成命根子也不应该被那个女人这么对待吧? 初步推断,要么是寄人篱下,和对方是亲戚关系,要么是继母之类的角色。 这样想的郑之南艰难的拿起床上扔着的衣服套在身上。 听那女人骂的内容,自己应该是摔坏了脑袋,他摸了摸脑袋,果然在左边那个地方摸到了一个痂,很粗糙,应该是用烧火灰止血的。 光看这家的环境就知道是穷人家的孩子。 摊上个继母,这次不死,只能m.Xiap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