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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扒手?我有见闻色


竟有些一百年前的旧观。

    当然,还少不了穷武师杂耍卖艺的,青楼女子卖身的,小伙子老大爷卖苦力的。

    除了卖家,还会有买主。有富裕的员外,挑挑拣拣,跟着保镖;有普通的市民,出来买米买菜;还有一看就是初出江湖的毛头小子,直愣愣的奔着铁匠铺、武馆走。

    灵气复苏的时间很长,长到可以改变社会结构和世界格局;可他又很短,生产力发展完全没跟上,除了少数人之外,旧时代的大多数人还是干着自己的事情,该搓澡搓澡,该掏大粪掏大粪。没有人发明出灵气在生活方面的应用,高来高去的江湖好汉也不会关注种地的方式。

    “也快了,”司马良感慨道。人道正统和玄门正宗,可是有不少帮助发展生产力的能力,灵气工业化指日可待。

    当然,大街上走的,除了普通人,还有江湖高手。这些人一个个太阳穴鼓起,脚步轻盈,呼吸悠长,要么练国术,要么修古武。还有一些人隐藏在人群中,身上灵气波动若隐若现,这是修法术的。

    有高大上,自然也有下三滥。司马良就不止一次的看到过。

    大街上一队队大小伙子胳膊伸的溜直,大夏天穿个长袖,一看就是袖子里藏了刀剑,这是准备砍人的。

    半掩门的暗娼白天没什么买卖,就坐在门口抽烟。偶尔有那个急性子的外地人闯进来,就笑脸相迎。不过在确定他在本地没有背景之后,五六个壮汉就会鱼贯而入——这是仙人跳。

    还有摸骨看相批字解梦的,一百个里九十九个没真本事。

    赌场里庄家和老千的博弈,时不时能看到捧着断手的老千被赶出来。

    还有地处偏僻的酒馆,兼卖毒品,俗话说的好,大烟膏子就酒——离死不远了。不过这种地方司马良只看到了一处,而且很快就被捕快给封了。

    剧场们大多转成了武馆,只剩寥寥几个大剧院掌握在伶门手里,剩下的大多都是撂地卖艺。

    还有大白天睡眼惺忪的揣着几件东西走进当铺的——这是盗墓的;一车车元青花拉来贩卖的——这是造假的;逮住一个生面孔纠缠不放的——这是骗子。

    当然,这些江湖人里最普遍的两类,当属兼职人贩子的乞丐,和兼职情报贩子的小偷。

    神京因为贵人多,谁家也不想丢小孩,所以乞丐被各大势力合力赶了个精光,所以只有小偷最多。

    比如,手里攥着刀片,跟了司马良一条街的这位。

    小偷当然也会与时俱进,在司马良的见闻色霸气视野里,这位三四十岁,手脚修长,明显有粗浅的国术底子。

    “来碗炸酱面,大碗宽条,酱卤,再来一盘猪头肉。”

    司马良进了家馆子,背的包随手往桌子上一撇,就去了柜台。

    “要酒么您?”柜台一边记着菜单,一边偷偷的给司马良使眼色。

    “给我拿瓶啤的,现在就要。”

    手里捏了酒瓶子,转身一掷,正砸在拎包正要往外跑的小偷身上。

    “我不会喝酒,但是会见闻色霸气。”司马良回到座位,低头对趴在地上的小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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