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也没想,便把她紧紧捺进了怀里。 她在他怀里哭得不能自已:“远子,如果可以,我愿意折掉我十年、二十年的生命弥补我的过失。记住,”她拿指尖在他心脏的位置划着圈,“我的心永远都在这里。” 她的泪水打湿了他胸前的一片衣襟,也打碎了他装满血与水的心。 “别说傻话,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他轻抚着她的背,在她耳边叮嘱,“好好生活!好好带大当当!” 然后,他硬一硬心,放开肝肠寸断的她,快步走下楼,踏入了楼外的雪夜。 太阳照常升起 致远回到车中后,并没有马上离开。他需要一点时间和过去告个别,尽管他曾经在心里作过无数次这样的告别。 他永远记得头一回和她近距离接触是大三初夏的一个清晨,他一如既往地去操场上进行一个人的长跑,一个穿着回力白球鞋的倩影不知什么时候也加入了他,他一眼认出她就是那个李平。那天的晨曦下,他生平头一回体味到什么叫怦然心动。正晃神的时候,她已经超越了他一小截,然后带着点胜利者的微笑回头不经意似的遛了他一眼,他浑身的热血都沸腾了起来,脚底加了一把劲儿,追了上去。后来和她在一起的很多时刻,他时常处于这种热血沸腾的状态:第一次牵她的手,第一次吻她的唇,第一次零距离的亲密接触……从青涩到成熟,他人生中有太多的第一次都是和这个女人一起走过的。 无数的第一次之后,他终于可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了,至少当时他是这么认为的。 她身上太多的东西让他着迷:婚前,她看人时宠辱不惊的样子,她说“我不喜欢邓丽君,太阴柔,我喜欢毛阿敏,那才是唱歌”的特立独行;婚后,他出门上班前,她替他把领带打成一个大气丰满的结;外出吃韩国烤肉,她拿小剪刀把烤好的猪颈肉一点点剪成均匀的块状,小心翼翼地摊开在烤盘上;一家人出去旅行的时候,她把所有的衣物滚成大小不一的卷饼状,巧妙地塞满一整个行李箱……还有她做这一切时永远一副恬静的样子,早就化入了他的血液。 生活中不论大小事,只要有她陪伴在侧,他就觉着心里有底,就觉着他能飞天遁地,无所不能。粗枝大叶惯了的他不知道这就是所谓爱情,更没对她说过“我爱你”,但他对她说过:“遇到你之前,我不知道我还有颗心。” 不是出了那样的事情,他无论如何无法想象,有一天他会离开这个女人。他想过恨她,但他没法恨她,毕竟,他们彼此拥有过对方生命里最好的年华。 …… 后面的一辆车看他迟迟没有动的意思,不耐烦地按响了喇叭,他猛一抬头,蓦然从后视镜里看到双棒儿的儿童安全座椅,然后赶紧挂档,因为他意识到晓芙和孩子们在等着他接他们回去。 等他赶回姥姥家小院,赫然发现晓芙妈和桂香都坐在客厅里,一人手里搂着一个已经睡去,但脸上挂着清晰的泪痕的双棒儿。姥姥一脸疲惫地陪伴在侧。 “怎么回事儿?晓芙呢?”他问。 “吃完饭那会儿,她说她上她爸妈那儿拿点儿什么东西,到现在都没回来。俩孩子哭着要爸爸妈妈,怎么哄都不歇。我实在没办法,就让阿姨给小鲁她们打了电话。”姥姥说。 “打她手机了吗?”他问。 “打了不知道多少遍,没人接。她爸在家候着。”晓芙妈把怀里的外孙女儿小心翼翼地搁在一旁的沙发上,一脸忧心忡忡道,“都快十二点了,这丫头跑哪儿去了。” “您先去睡吧。”致远对姥姥说,“我出去找找。” “这会儿你别管我,我哪儿睡得着哇?先把丫头找回来。她这回家的一路都有战士站岗,我不怕她碰上什么歹人,就怕这大晚上的,外头那么滑,她可别是摔什么黑处,没人看见!”姥姥的手气急败坏地拍打着自己的失去正常功用的腿。 他正转身要出客厅,晓芙像鬼魂一样飘了进来:羽绒服肆意地敞开着,里面只穿了一件鸡心领薄毛衣,面无死灰,不知是冷的还是吓的。 大伙儿都让她的样子吓了一跳。 “上哪儿去了你?”致远下意识地握握她的手,冰凉冰凉。 她就任他那么握着,却看都不看他一眼,气若游丝地答:“出去走了走。” “你给我出来,妈跟你说两句话。”晓芙妈把女儿拉进了院子的中央,一顿劈头盖脸的巴掌就落在她身上,“你记不记得你是两个孩子的妈?记不记得?说!跑哪儿去了你?别以为你成家有孩子了我就打不得你了!” 晓芙不躲,也不说话,任她打。 跟着出来的致远一面拿身体护住她,一面冲晓芙妈说:“您别气了,她也累了,让她休息会儿,回头我慢慢问她。” “把衣服拉好。齁冷的天儿!”他小声嘱咐。 她却无动于衷地站在那儿,他只好替她把羽绒服的拉链拉上。他不是没看出她的异常,而是这会儿他心里阴晴雨雪的事儿太多,他有些顾不上她。他想,让他好M.XIAP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