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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节


    可是,大汉男子汉的形象,还在存在在她心中。双方面揉和在一起,其实她需要一个能呵护照顾她的家庭主夫。但又要能保护她的。但这种保护,不是那种武力的呵护。她希望,她的男人能跟她一起死。

    他不需要多英勇,他不需要多伟大,只要能与她共负黄泉,永不相负就行了。

    至于爱情,高洋还是没什么慨念……她毕竟还没什么机会看言情小说。大汉可没有这种浪费纸张的东西。钱汝君说然想让小说流传,但她知道,在大汉人的概念里,文字是神圣的。现在纸张的生产,还来不及抄下古圣先贤的书,要是白话语情小说、或许科玄小说问世,说不定皇帝会被舆论逼得非把她监禁起来不可。

    在后事,这些小说类的书,都让一些读书人鄙视不已,在这个学问神圣的年代、封建**的年代,朝廷要禁止你的读物流传,只要一纸命令下去。

    当然,朝廷的命令,如果不是很重要,估计只有关中为执行,关中以外的地方,估计会抄来看看热闹。

    钱汝君觉得,小说这种东西,估计会引发舌战。到时候,不擅言词的她,估计会被打得只剩下眼泪。

    与是打着这个心思的高洋,不只是关注她自己的求亲者,对于别的小娘子的求亲者,也走走看看,还真得被她发现了一个奇葩。这个奇葩能做饭,做得还不错。胸无大志,甚至也不是高门大户,就是一个读书人,蹭吃蹭喝的读书人。

    也不知道他怎么活到这么大的,还能写出一篇好字,好文章。

    高洋身为金麦城大总管,很容易取得金麦城内的各种文书资料,很快地把这个人的资料找到。

    这个人来到金麦城,也没做别得事,应征老师,取得了一个教授文字的工作。租住城内一个面积最小的房子。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一直一来,他也没有像别的老师一样,兼一些营生。领了一份还算可以的薪水,他就开始过着优闲的日子,除了有课的日子,去教教写字,偶而会练练书法以外,他从来也不会跟其他老师,或者金麦城有限的读书人,开什么批斗大会。

    他喜欢一个人吟读读文。

    时常到郊外去玩,诗性文性一来,立刻挥毫,颇有一种后世到此一游的感觉。

    金麦城外的景点,几乎都被他踏遍了。

    来到金麦城以外,他还发现一个新东西,那就是纸。他甚至发现,城主钱汝君会教大家绘画。

    他参观了金麦城内写实派的画作,叹了一口气,觉得这不是他想要的画。拿起毛笔,去书坊买了笔,还有一些简单的绘书教学手册,就开始回去挥毫。

    没有三个月,他就在中央广场的展示了他的画。

    他的画,没有一样东西画得像的。但神奇的事,每一样东西在他的笔下,都变得很有灵性。

    金麦城的人,自从开始进行义务教育以后,很是培养出一批能断文识字的人,这些人有不少都有进一步上进的雄心壮志。

    在这个时代,读书读到四、五十岁的老书生,基本上才是正常人。他们一般除了读书,不做别的事。

    当然,那要家里能支撑他这么做。岂码,也要是个小地主。

    金麦城入住登记,要交待简易的出生来历。

    其实,金麦城真的不太关心你的过往,只关心你在金麦城能不能做个好人。

    因为钱汝君讨厌坏人。一旦她认为你坏得不能在坏了。那就会把你踢出去。

    如果在后世,光是抽根烟,钱汝君就会受不了。

    幸好,大汉没有烟,只有酒鬼。而钱汝君对于酒鬼还是能忍受。她以往能喝些鸡尾酒。现在,她酿造了很多果酒,在金麦城的市面上卖。

    酒喝多了,只要不发酒疯,钱汝君也不想管。至于发酒疯,被金麦城管理抓了,可是要劳动改造……就是替钱汝君赚钱。弄不好,会失去本来的工作机会。

    是个人,现在都舍不得金麦城里的工作机会。所以真的会喝醉闹酒疯的人,都不敢在金麦城里喝。

    说起来奇怪,高洋调查的结果,还真的没有发现“他”来金麦城前的来历。

    这时代,间谍还不是那么流行。说他是间讲,也不可能。他操着一口金麦当地土话。

    金麦城开始流行长安官话以后,才学会长安话。

    不过,同样才三个月时间,他长安话讲得比一般人还溜。钱汝君在长安城附近买来的小M.XIAp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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