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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4节


衣服下海水,所以她基本上就躲在船舱里,但是灵魂离体到下面去游荡了。

    至于游荡的时候钱汝君把海水的颜色分隔成二十种层次来研究,并且记录,反正现在对她来说,做一点事总比没做是空空的,发呆还好。

    把事情交给别人做,的确能够替自己带来一种清闲,但是清闲的时候却会觉得很无聊。

    或许人给自己下的压力也非常的大,也不容许自己发生太清闲的事,总会让自己喜欢上某个东西,并且为这样东西付出努力而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东西的时候,往往就会成为一个无聊人士,成为别人眼中令人头痛的人。

    而在外面的学堂岛学生,可不是站在外面一直在发呆,而是不时的替自己找事做,而且学堂岛学生不会像钱汝君一样,不喜欢跟别人接触。

    他们很喜欢跟每一个水手接触,所以他们随着跟人接触的时候,就总能够替自己找到事情做。

    钱汝君发现自己的个性很有毛病,但是她更讨厌跟人接触之后衍生的许多麻烦衍生了许多麻烦,有很多事她最讨厌碰触的,她宁愿把这些麻烦转嫁给别人,也不想背在自己的身上。

    因为她会因为烦恼的事情而一直烦恼,问题是这些烦恼的事情,本来跟她没有关系,她如果不知道就不会烦恼了,所以她宁愿她一辈子不知道。

    “活着似乎很讨厌,为什么有些人想要活得长长久久,永生不死呢?”

    钱汝君睁开眼,无奈的看着天光。

    钱汝君想要看新鲜的东西,但想要看新鲜的东西,也要耐得住寂寞,这是一个慢速的时代,所有美丽的东西在出现的时候,再也不是快速的闪现。

    就像你坐着高铁,快速的经过无数的风景,现在你必须用脚慢慢的踏过,让风景慢慢的在你身边展现,也在你身边滞留比较久的时间不至于错过。

    只不过每一个风景出现的时候,都要花比较长的时间才能够让你心动,有时候当速度变慢的时候,有些风景你却会不知不觉的错过了。

    这个新城市跟钱汝君之前所盖的新城市可不一样,不论是银河城或者是金麦城都不一样。

    银河城是用大量的奴隶快速的堆砌起来的,一个雄伟的大城市,在盖城之前,就已经经过钱汝君和学堂的学生,精心的规划,并且有充足的人手。

    只不过在之后想要把这些充足人手变成可以用的人手,就变得比较辛苦,所以花了比较多的时间,其实不是在建成城,而是在把这些人收搞定,变成不会反叛的力量。

    因为匈奴人的习惯跟大汉人并不一样,匈奴人大部分还是以放养为主,但是却喜欢随着水草而居,但是这种方式对于,但汉人来说,却不是一个好管理方式。

    金麦城,纯粹是一个汉人的城市,钱汝君带着自己人去那里建设,建设的目的就是要把那里当成一个家,好好的居住,所以每一个层面的建造都是变得比较精致,最开始也是非常的简陋,但是在每一个简陋的建筑里面都确认了每一项功能的发展,后来的建设随着需要却慢慢的建起来。

    这座新城市学堂岛学生自己命名的,他们命名为日光之城。

    因为这个城市,似乎永远不缺乏阳光,也不缺乏下雨,所以学堂岛学生命名为日光。

    钱汝君一开始就说了,这个城市不会是钱汝君的城市,而是学堂岛学生的城市,这是钱汝君赐予学堂岛学生的一个地方。

    这个地方是他们的地盘,所以她来到这个地方是来做客的,而不是来当主人的,当然,学堂岛学生不这么认为,他们认为钱汝君拥有他们所拥有的每一样东西,他们只是钱汝君的仆人。

    但是他们认为钱汝君给他们的承诺,就是他们拥有这个城市更大的主权跟它的设计权,而且负担这个城市所有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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