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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说,他想把她收在身边。

    他说那句话的时候,他们二人正在吃早餐,吴兴的小汤包极好吃,一口一个,咬破纸一样薄的包子皮后,略烫的汤汁就流进了嘴里。

    虽然很烫,但同时又很鲜美,叫人欲罢不能。

    崔进之眉眼都不抬,一边吃汤包,一边对李述说,他想把青萝收在身边。

    他的态度非常自然,自然到好像驸马爷的责任就是纳妾一样。

    李述一愣,半晌没反应过来。

    为青萝那件事,她和崔进之吵了个天翻地覆。崔进之一步不让,李述也一步不退,他们像一对红了眼的公鸡,在修罗场上恨不得把对方所有的羽毛都啄下来,看一看那身鲜妍艳丽的皮下藏了一个什么样丑陋的灵魂。

    李述那时气得不轻,恨不得拿刀砍了名叫青萝的贱蹄子。可崔进之把青萝保护得滴水不进,李述根本没法动手。

    后来李述彻底冷了心。

    崔进之要养小妾,那她李述就要养面首。

    她让吴兴县令给她找吴兴最俊俏的清白子弟过来。

    吴兴县令挖地三尺,找了吴兴当地愿意“伺候”公主的、相貌又英俊的二十个年轻人。

    在一众谦卑恭顺的面首里,李述一眼就挑中了沈孝——高而瘦、一身半新不旧的布袍,明明是来做面首,可他肩挺背直,仿佛是来殉节。

    侍寝的那天晚上,李述才知道沈孝为什么那样有气节——他本就不是来做面首的,他只是想见当朝公主一面,求她举荐他做官。

    三年前的大邺还没有科举这回事,一个人要做官,只有被显贵举荐这一条路。可显贵举荐的都是世家子弟,怎么可能让一个寒门来分自己的利益。

    沈孝有大才,有野心,有权欲,偏偏没有家世。他要往上爬,只能靠着权贵的赏识。于是他看上了平阳公主。

    他并不想做面首,这对于一个男人而言是奇耻大辱。但除了混进面首堆里面,他没有其他可以见到平阳公主的法子。

    那天晚上李述给自己灌了许多酒,心想:崔进之有新欢了,她李述也有,今夜是她彻底忘记崔进之的一夜。

    可那个浓眉乌眼的面首跪在她面前,脊背挺直,双手捧着一沓文章,却说:“沈孝无意做公主入幕之宾,只求公主一览沈孝文章,若文章可入公主之眼,求公主……举荐沈孝为官。”

    李述醉的有些厉害,伸手拿起那一沓文章,然后把它们一扔,纸张纷纷扬扬落了一地。

    面首震惊地看着她,李述发现他有一双极黑沉的眼。

    就像崔进之一样。

    她含着醉意,对面首笑道:“想要官?好啊,上这张床,好好伺候我。”

    “若今夜伺候地好,明日就给你官做。”

    沈孝的脸上红白交错——伺候?他一个大男人,靠的是自己的才华与能力,岂能做那等以色侍人的弄臣?!

    李述见沈孝不动,立刻失去了耐心,“既然你不愿,那就下去吧,本公主也不做强迫人的事情。红螺,叫别人过来伺候我。”

    醉了酒的公主斜倚在床上,满床红帐,美人如玉。

    沈孝抬起头看着她,一咬牙站了起来,“我……愿意伺候公主。”

    裙下之臣、入幕之宾、以色侍人又如何?这是他唯一能被举荐做官的机会,是他不再沉沦于下僚的机会。不论付出什么代价,他都要抓住这次机会。

    一/夜/欢/愉。

    可第二日李述酒醒了,却立刻将昨日赏官的话抛在了脑后——李述从一个卑贱的庶女变成大邺最受宠的公主,靠的不是别的,一是聪敏,二是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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