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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节


,迫不及待的投入另一个女人的怀抱,因此在大婚当天晚上,自己默默的在一张陌生的床上,陪一个陌生的女人睡了一晚上。

    然后……寡人不行这个说法到底是哪里来的?

    寡人只是不想这么早生孩子而已。

    一来是因为自己才十五岁,太早生孩子,无论是对自己、对女方、对未来的孩子都没有任何好处;二来是因为自己已经十五岁,再过六岁就可以亲政,在亲政之前,自己不想再多一个有王位继承权的人,哪怕那个人是自己的儿子——婴儿和十五岁快要成年的少年之间,哪个更好控制,傻子都知道。

    退一万步说,就算嬴政想要孩子,也不会想要一个楚女的孩子,楚女占据秦王的后宫实在是太久了。

    其实芈妍没什么不好,温柔体贴大方善良识趣,虽然新婚之夜被自己冷落,但却没有生气,而是体贴的为自己打掩护,要不是迁怒……也许过上几年,自己会让她怀上自己的孩子。

    嬴政负手而立,看着梅宫满园的梅花林感叹一句。

    就在嬴政心念戚戚,琢磨要不要憋出一首诗啊歌啊之类的东西,来表示自己少年秦王之烦恼的心情时,就看见一个年约三十岁左右的男子,目光直直的向自己走了过来。

    那男子相貌中等,身上披着一身轻便的皮甲,一副郎官的打扮,但手里却没有武器。

    身为郎官,虽然负责在君王身边随驾,但却不可以近距离的接近君王——阿仲在的时候,若是有人这么接近自己,大约早就被她一脚踹出去了。

    不过嬴政却没有生气,因为他认得这个人,确切来说阿仲跟自己提过这个人。

    阿仲说,“阿政,你看到左边第四排那个跑得气喘吁吁的郎官了吗?我告诉你,那个人有丞相之才,将来肯定是你的好帮手……不!你不用特意给他升官,太容易得到的不珍惜,得不到的却永远在骚动,所以让他去蹦跶吧,我相信以他的实力,早晚会蹦跶到你面前来的。”

    现在……来了?

    因为这一晃神,嬴政没有及时命人将对方拖出去,然后……他后悔了。

    阿仲,你没说过这家伙有裸奔的爱好啊?速度那么快,我连阻止的话都没有说出口,他就已经脱完了!这么冷的天,他脱得光溜溜的,就不冷吗?

    虽然知道眼前这人,将衣服脱掉是为了以示其诚,证明自己身上没有武器,但是……伤眼睛啊!

    除了阿仲的肉体,寡人一点都不想看别的男人的肉体。

    “天寒地冻,你还是把衣服先穿上吧。”嬴政表情有些尴尬的说道。

    “多谢大王!”

    相对于嬴政的不淡定,来人虽然冻得身体发抖、脸色苍白,但眼中却并没有一丝慌乱之情,手上穿衣的动作也是一丝不苟,显得十分有分寸。

    待来人穿上衣服之后,嬴政方才开口问道:“先生何人?”

    “罪臣李斯!”

    雪越下越大,白仲对着双手哈了一口气,然后往砚台里倒了一些热水,将已凝成冰的墨水化开,重新为自己磨墨。

    “真是的,今年怎么这么冷啊?”白仲一边写着一边嘀咕着。

    [所以今年会出现大、饥、荒啊!]

    喔……

    白仲随口应了一声,按《秦始皇本纪》的说法,嬴政登基前几年不是饥荒就是蝗灾,然后是时疫,接着五国合纵攻秦,完了哈雷慧星又来看地球了,最后是成峤谋反,总之没有一个太平的时候。

    而秦国连续被折腾了好几年,不但没有国力大损,还能东征西讨破城无数,只能说明秦国的国力实在是强大。

    不过说起来,吕不韦还是蛮有才华的,这样一年一个新花样的折腾,他竟然也能守得住,要是换成阿政,大约早就逼疯了。

    正当白仲想着她的阿政之时,帐门被人从外面掀开,寒风裹着雪花吹进帐篷里,吹得白仲只觉得自己一双手生疼生疼的。

    幸好抹了护手霜!

    “快进来快进来!冷死人了!黑夫,你快把帘帐给我放下!”白仲打了一个哆嗦,指着迎面走进来的少年说道。

    这名少年看着大约十五、六岁,是她的新室友兼战友之一,和她一样属于秦军的后备役——更卒。

    秦军正式军的征兵年龄大约是在十七到三十岁,而更卒则以老弱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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