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中的施暴者,以及被施暴者都被打码。 “这则视频想必大家并不陌生,正是不久之前在网上传的沸沸扬扬的关于校园暴力的视频。”蒋妤看向观众席,将所有人凝重的目光尽收眼底,“而这期暴力事件中所参与的所有人,都属于未成年人。” 观众席上一片唏嘘之声传来。 蒋妤继续说道:“我并非是在夸大事实,也并非刻意将这几则新闻挑出来吸引眼球,”蒋妤指着大屏幕,一条条有关未成年人犯罪的新闻赫然在大屏幕上滚动着,“仅仅三天的时间,我们节目组找到了近五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的新闻,五年间,全国法院判决的青少年罪犯5年间增长12.6%,年间上涨68%,未成年人犯罪在我国呈明显上升趋势。” 当蒋妤看到这些数据的第一眼,许久没说话。 你不深入了解一件事,是不会觉得它有多么可怕的。 没有搜集这么多未成年人犯罪的新闻,是不会觉得这个社会竟然有这么多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 而这些新闻之所以从未引起人们的关注,不是因为漠不关心,事不关己,而是因为纸质新闻的时代,这些新闻,是不能被广泛报道,被所有人知道的。 而如今网络迅猛发展,有任何的风吹草动,举国皆知。 “提到这几个新闻,我要给大家科普一下,未成年人保护法。我之所以在校园暴力视频上给所有的人打上马赛克,是因为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所有的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网络等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以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蒋妤叹了口气,“十四岁的年纪,应该处于初二的阶段,这个年龄的孩子应该纯净的像一张白纸,没有经过社会的洗涤,还在学校里无忧无虑学习着书本上的知识,可是新闻上这些十四岁的犯罪嫌疑人,用最恶毒的手段,伤害或者扼杀了一条条无辜的生命。” 整个演播厅在这瞬间鸦雀无声,所有人的目光汇聚一处,望着蒋妤,认真聆听着她所说的一切。 锃亮的大理石地板上倒映出蒋妤的身影,蒋妤低头的瞬间看到了自己眼眶的颜色。 这样不行,太过感性容易让自己丧失理性。 这是一期调查类节目,感性必须到此为止,太过感性的话,容易煽情与渲染,观众个人感情倾向会更偏向于自己,而不会保持头脑的清醒,独立思考。 蒋妤一再告诫自己,自己只是主持人,主持人的作用是将真相与新闻传递给观众,在这传播的过程中,主持人保持客观且理性的报道尤为重要,主持人没必要发表自己的看法,适量的煽情可以引起观众的共鸣,但过多的感性,只会干扰观众的判断。 蒋妤抬头,再次看向观众席,“说了这么多,大家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可能有了初步的认知,但也有可能被我在节目中举例的新闻误解,法律规定,未满十八周岁为未成年人,而未成年人保护法确实主张惩罚为辅,教育为主,但也并非所有的未成年人犯罪,都不用承担责任。” 大屏幕上出现几行字。 ——我国刑法把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划分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相对负刑事责任与完全负刑事责任三个年龄阶段,其中不满14周岁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无论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我国刑法第17条第二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16周岁的人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阶段,称为完全负刑事责任阶段。[百度百科] “也就是说,十四岁,是我国刑法规定的罪与非罪的分水岭。十四周岁以下,不负刑事责任,十四周岁至十六周岁,对故意杀人等八种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十六周岁以上,负完全刑事责任。[百度百科]而那些新闻中免责的未成年人,也是由于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不满十四周岁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也就是说,如果犯罪嫌疑人未满十四岁,可以不用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 蒋妤目光灼灼望着镜头,提出了一个问题,“那么未成年人犯罪新闻越来越多,因为什么?” 第82章 第 82 章 因为什么? 在蒋妤问出这个问题时, 观众席上所有的人下意识的在心里问了一句, 为什么? 因为迅猛发展的网络?因为这个高楼鳞次栉比的社会?亦或者是因为忙于工作疏于对孩子管教的家长? 蒋妤看着镜头, 她说:“任何一个孩子的成长, 家庭,家长,学校,老师,社会,都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人之初, 性本善, 没有哪个人生来就是充满着邪恶与戾气, 他们也曾单纯善良,可为什么会变成今天这样, 我们请到了教育专家孙一书教授与法律学M.XIaP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