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些。” 那人挠了挠头:“这也沾染了太多了,不会是正撞了个满怀吧。” 明野偏过头,轻声叫他的名字:“周照清。” 周照清知道他的脾性,冷淡寡言,但绝不是宽容仁慈,也不敢再多嘴多舌,拱了拱手,道:“掌柜的让我来的。” 明野漫不经心地应了一声,等他接着说下去。 他想到那方帕子。其实并未随身携带,帕子上的香气也不会留存这么久,早已消失殆尽。但明野曾碰过几次,对于感官灵敏的人而言,便是很容易发现的踪迹。 容见也是那样。 别人随意喂的,来历不明的东西也敢入口,还吃的很开心;洗个帕子,都能出诸多意外;说谎永远磕磕绊绊,连威胁人的话都讲得很蹩脚。 在他过去的人生中,从未遇到过这样的人——天真、愚笨、娇气、笨拙,不适合宫廷,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来的。 太不聪明,行差踏错,好像随时都会因为做错什么而死掉。 明野通过观察得出结论,容见是那么脆弱、容易消失,但会留下痕迹的存在。 他很少会这么评价一个人,不是以客观的有用或无用作为评判标准。有价值就使用,无价值就丢开,阻碍的就除去。 容见不太一样,他只是让明野感到新奇,也在明野重新来过的无趣人生中留下一道不深不浅的印迹。 作者有话要说: “不深不浅”“死掉”,马上安排笨蛋见见开始倒霉(。 第11章 秘药 夜色已深,晚风正凉。这间屋子狭小破败,四壁漏风,隔音也极差,醉后污言秽语不绝于耳。 很难想象,明野就在这里住了十年之久。 周照清充耳不闻,讲到要紧事时也正经了起来,他低声道:“掌柜托我给您带个消息,说是太后有个侄孙,已经乘船行至金陵,再过不久,就要到望京了。” 明野应了一声,搁下手中的《玉烛宝典》,起身拨了拨灯芯,火光骤然变亮。 周照清琢磨着说:“他这次来,如无意外,是为了那位长公主吧。” 一对适龄的表亲兄妹,千里迢迢携礼而来,猜也能猜得出来为了什么。 明野翻了页书,似乎并不把他的话放在心上。 周照清拿出一份线装册子,很薄的一本,递到桌上:“那位的家世来历,掌柜催得急,还在查,公子先凑合看吧。” 明野没拿,东西就放在那。 周照清揶揄道:“公子在那位长公主身边多年,是不是就等着这一天?” 掌柜说话做事,向来是只吩咐个命令,不会说明缘由,别的都是周照清猜的。 明野的目光一顿,抬眼瞥了周照清一眼,不置可否道:“慎言。” 他的指尖按在书页边缘,手指修长,指节不算突出,只有掌心覆了一层薄茧。 很难想象,这是一把常年握刀的手。 周照清已二十有五,跟着掌柜的时间,也有六七年了。但只在近一两年才深得信任,与这位明野公子接触。 听闻明野的刀用的很好。 但十六岁入宫之时,他手上的茧都消失不见,只略有一些从小习武健身的痕迹,未有一人怀疑。他的身份是真的,从小被人遗弃后收养,即便再查也查不出什么纰漏,因为孙老头不是他们的人,他就是一个失去幼子,不肯认命,在路上捡了个孩子继承家业的酒鬼。 而明野入宫是为了长公主容见。如若他猜测无误,明野真能将长公主的驸马取而代之,无论真假,到时候木已成舟,泼天富贵,唾手可得。 但这话是不能说出口的。M.XiaP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