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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还珠格格是胡人


可以什么也不在乎、不要求。白敬远对她的好是需要,其中亲情有多少得慢慢体会。但外祖父比起祖父,心眼儿可多多了,一举一动都能咂摸出滋味来。

    最终,春荼蘼选的是绯色挑线穿花拖泥襦裙,桃红纱罗飘带,娇绿半臂,下穿红色六合小羊皮靴子,外罩锦缎灰狐肷斗篷,颜色和款式搭配得很是青春无敌。在普通百姓穿麻和布,稍富裕的人家也只穿得起兔子毛皮的时代,她这身已经非常华贵了,配得上国公府孙小姐的身份地位。但,整体上和大唐风格绚丽多姿的服饰与长安城位高权重的豪富之家的做派相比,又不那么张扬抢眼,不让人生出恶感 。总之一句话,低调的奢华。

    可惜,她的头发到底还是半长不短的,梳不了华丽的发髻,加之她超不喜欢用假髻,把头发盘这么高,就戴不得那只贵气的金累丝镶红宝石双花步摇,或者亲娘留给她的那只簪子,而是选了赤金鱼尾玛瑙流苏,配着赤金盘螭璎珞圈,腕上是镶蓝白宝石的腕轮,耳坠子是一对红宝石雕刻而成的含苞牡丹,虽小巧,却做工极精致,花瓣间的脉络都看得清。

    年轻是最好的化妆品,除了护肤的花香油膏,她脂粉不施,但这样通身一打扮,也比平时又俏丽了几分。

    春青阳看得又欣慰又辛酸,可春荼蘼下一句话就把这伤感赶得干干净净,开始怀疑自己的教育绝对失败,“怎么这么麻烦哪!”她很不耐烦的扯扯衣服,“不过是认个亲,比嫁人还讨厌!”

    正当连贴身侍候的小凤和过儿都目瞪口呆之际,她大小姐向前走了两步,差点被松松挂在臂上的披帛绊倒。在别人的惊呼声中,她又嫌弃累赘,非要扯下去,好说歹说才做罢。

    “是时候该让白相头疼几年了。可让我轻省轻省吧!太难侍候了啊,这丫头。”春荼蘼上马车时,春青阳居然有了这样的念头。

    其实一路上,春青阳发现还真没让孙女抱怨错。不过是遗失民间的国公府庶女,被迎回本家罢了,结果倒像是活公主出行。头天下了半宿的雪,虽然因为气温不太低,并没有结成大片冰板,长安城里的街道又是宽阔平整的青石路铺就,但到底还是有些泥泞。可是,由官驿到国公府的必经之路上,沿途站了好多百姓。还好长安宏大,并没有拥堵。

    明天就是小年了,大家不置办年货,倒都跑来看热闹。毕竟,春荼蘼身世离奇,连皇上都惊动了,在缺乏公众性娱乐的大唐,也算是千载难逢的佳话,比乐舞好看多了。再者,白相的孙女还是大唐第一位女状师,不久前才打赢了一场惊天官司。这样的女子很少见,自然要来围观的。虽说,只看到华丽的车马路过,真人根本没露面。但,上马车时看到那包裹得毛茸茸的小小身影,还有那一身的富贵装扮,也能津津乐道一阵。最后,又能看到亲自来接的白相嫡长孙白毓秀,也算不虚此行。

    卯正起床,辰中出门,却足足走了一个时辰才到。好在春、白两家的老人都预备了富裕的时间,倒完全没有误了吉时。

    车到国公府大门口时,春荼蘼正襟危坐得也累了,于是又别扭道,“我自己直接叫车过来不得了,弄出这样的场面,唱大戏啊。瞧瞧,我都成还珠格格了。”

    同车的小凤和过儿不知道大戏是神马东东,更不知道还珠格格是哪位,两人一边下车,给春荼蘼搭好踏凳,一边私下嘀咕,最后觉得大戏应该是指乐舞,还珠格格嘛,一听这名子就是西域那边的胡人哪。

    “六妹妹,请下车。”过儿打起了帘子,是白毓秀上来相扶。

    春荼蘼在白家是第三代孙辈,白家排辈不分男女,她排行第六。而大哥白毓秀的相貌极似白相,声音也是温文尔雅,绝对的浊世翩翩佳公子。

    呼,大唐真好,兄妹之间没那么多避讳。哪想程朱理学之后的古代,亲人都不能亲近。管你是不是亲生兄弟姐妹,七岁不同席呢。

    念着这点开放观念,春荼蘼的心情刹那好了,对着表哥白毓秀温顺地点头,娇娇柔柔地伸出手,扶着那条胳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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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有话要说………

    首先,再次说明关于三更的事。明天上午十点到十一点来看看。如果更新中有通知,当天就三更。如果没有,三号坚决执行。大家把手里的保底粉红揣好,捂热乎了,等66三更就投我。如何?

    其次,自己发现了个小bug,又是数学问题,我一沾数字就晕。本书开始时,是庆平15年,目前的故事时间是庆平16年。皇上韩谋24岁登基,开篇时39。韩无畏与夜叉同岁,出现时都是21岁,皇上比这二位大帅哥老了18岁。也就是说,现在的皇上是年已不惑的老帅哥啦。

    感谢大便嘿嘿大便打赏的香囊感谢pdxw、狐狸精的死党、风早夙蓝打赏的平安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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