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20】 萧溯离的瞳孔骤然紧缩了。他发现,在朋斯的耳垂上, 也有一枚红痣。 第九十二章 番外·朋斯自述 我叫朋斯,是主人最忠诚的血奴。 我出生于一个战乱的年代。大陆上的各个人类小国混战,又加上自然原因。天灾人祸,无数人流离失所。 我就是无数灾民中的一个。 我不知道我的父母是谁,也不知道我有没有亲戚家人。从有记忆起我就在不同的店子里打工。 后来听闻教会怜悯百姓,要在难民中招几个有潜力的孩子,从小培养,还给吃给喝,我就冲着这个去参加了。 要知道这个机会难得,这个年代通常只有贵族子弟才能接受教会正统教育。 我运气不错,在数以万计的游民中选为教会教徒。从那以后,我和同伴们每天学习圣经,参加礼拜,听神父讲课。 据教会的人员所说,我们这个世界之所以如此动荡,就是因为有血族和狼人横行。 其中特别是血族,他们天性凶残暴虐,嗜血冷漠,又占据大量田地,使无数家庭流离失所。 从那时起我就厌恶血族,他们贪图自身享乐,视人类为最低贱的奴隶。 我在教会各科成绩优异,当正式安排职位时,我义不容辞选择作为教会代表去到最凶险的吸血鬼公会接受训练。 我的贵族同伴们劝说过我。在他们看来,吸血鬼公会是最吃力不讨好的,不仅训练繁重,而且随时有生命危险。 但是我同他们不一样,我见过低等游民们颠沛流离的样子。我希望尽我所能,还人类一片安宁。 进入吸血鬼公会后我了解到,普通血族不以为惧,他们都是听高级吸血鬼指令办事。所以当我看到主教大人秘密发放的猎杀吸血鬼亲王萧溯离的密令时,我毫不犹豫申请参加了。 第一次见到萧溯离时,对方的穿着是那么的高高在上,而我的脖子上却拷着耻辱的项圈。 后来谢桐那家伙骗我做最苦最累的活。在此期间我试图营救被困的血奴,却发现他们都去掉了项圈,换成手链,被安排去各个地方工作。 当我提出带他们离开时,他们竟然死活不肯跟我走。他们说在这里有饭吃,有床睡,只要抽一点点血就能生活下去,要是离开估计早就人被抓去充军了。 这是我第一次怀疑自己的信仰。 后来我渐渐发现,血族并非我想的那样冷漠无情。我带上了有主人气息的手环后,古堡的其他血族都不会再用那种饥肠辘辘的眼神看我,我也逐渐能跟他们正常交流。 我的主人更加绅士优雅。他说话时很是温和,也从未强迫过我,甚至连吸血都用高温浸泡过的玻璃杯装。M.XIAP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