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穿得都贵,名牌加身而百无一用。 华人男:“我可以贝斯,整点低音律动铺垫。”只不过三脚猫功夫,在别队试音时和弦给错,被涮。 白人男:“我可以吉他,识谱没问题,会旋律。”只不过节奏感差,导致弹出的旋律凌乱毫不抓人,被别的队伍剩下。 白人女:“我可以主唱,不跑调的。”只不过没有音感,一张嘴就知道没有演唱呼吸,外行。 三人看向林染,问:你准备干啥。 林染不想拿这事问Emily,更不愿拿这事问那个只有一面之缘的隔壁男人,帮不帮忙先不说吧,指不定他还要怎么锐评。 她有点怕看到他的眼神,似笑非笑的,轻易就看穿她目的的,不加掩饰的探寻意味,好像她的予求师出无名,她理亏似的。 这一晃神,那边三人已经给出建议:你打鼓吧,不会也行,我们仨也不咋样,你拿着棍棍往那一堆鼓面最大的一个上面敲,只要哒哒哒哒打出基本节拍就行,简单无脑易操作。 林染没有拒绝的余地。 ——— 张炽月路过草坪快闪舞台时,就是被林染那段“简单无脑易操作”的鼓声吸引过去的。 确切来说不是路过,彼时他的经纪人已经从西海岸回来,叫他去一趟学生中心咖啡区聊事,他正顺着操场跑道往过走,老远就听见那阵上气不接下气的鼓声—— 其节奏之差、体量之单调,远超他能想象到的最差劲的水平,他不明白这种学校怎么会招来底子这么烂的新生。 待他走近时,台下已经散得差不多。大都是懂行的学生,听了差劲的表演纷纷龇牙咧嘴开溜,有的还要狠狠冲台上比踩。 他也跟着抬头往台上看。 目光在某一瞬间停住。 这时约莫周五晚七点半,已过傍晚,快闪舞台简陋,灯光不足,站在台上边缘架子鼓后面小小的身影几乎叫人看不清。 他却看到了,认出来了,那个轮廓,从远处看原来是这样的。 视觉,听觉,甚至嗅觉,感官在一瞬间敏锐,他的耳尖都微微动了,感到热。 还有地方也动了。几乎是本能一样被唤起了,好像那部位压根不由他管,他不明白为什么。 那个女人。那个…… 他竟然不知道她的名字。 她说过吗? 没有。她上来就对他那样,居然走的时候也没说名字,真够可笑。 渣。不,是烂。不,该有更坏的词…… 他一时想不出,只觉得脑袋懵了,心跳很快,血流奔涌,往某一处,他控制不住。 “炽月,hey!在这儿看什么?快点走了,别糟蹋耳朵!”有人拉他。 他转过头,是王祈,他的经纪人,找过来了。 经纪人拉他一把,没拉动,有点诧异地瞪眼睛:“看什么呢?还没回神?” 少年转过头。新垂的夜幕里,他耳尖可疑地发红。 他迟疑几秒,压低声解释:“在台上,那个借我衬衫的人。” ———— 林染即便没有表演经验和舞台常识,看到原本集聚的观众四散的场面也是沮丧的。 一曲未尽,台上另外三个白板也不大乐意继续了,主唱忘词一样停了停,台下散开的人群都兴致寥寥,甚至没人愿意回头看一眼台上怎样。 音响里的伴奏乐未停,所以林染没听到身后脚步声。 直到她的手被人握住。M.xIAP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