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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女人


是穿得都贵,名牌加身而百无一用。

    华人男:“我可以贝斯,整点低音律动铺垫。”只不过三脚猫功夫,在别队试音时和弦给错,被涮。

    白人男:“我可以吉他,识谱没问题,会旋律。”只不过节奏感差,导致弹出的旋律凌乱毫不抓人,被别的队伍剩下。

    白人女:“我可以主唱,不跑调的。”只不过没有音感,一张嘴就知道没有演唱呼吸,外行。

    三人看向林染,问:你准备干啥。

    林染不想拿这事问Emily,更不愿拿这事问那个只有一面之缘的隔壁男人,帮不帮忙先不说吧,指不定他还要怎么锐评。

    她有点怕看到他的眼神,似笑非笑的,轻易就看穿她目的的,不加掩饰的探寻意味,好像她的予求师出无名,她理亏似的。

    这一晃神,那边三人已经给出建议:你打鼓吧,不会也行,我们仨也不咋样,你拿着棍棍往那一堆鼓面最大的一个上面敲,只要哒哒哒哒打出基本节拍就行,简单无脑易操作。

    林染没有拒绝的余地。

    ———

    张炽月路过草坪快闪舞台时,就是被林染那段“简单无脑易操作”的鼓声吸引过去的。

    确切来说不是路过,彼时他的经纪人已经从西海岸回来,叫他去一趟学生中心咖啡区聊事,他正顺着操场跑道往过走,老远就听见那阵上气不接下气的鼓声——

    其节奏之差、体量之单调,远超他能想象到的最差劲的水平,他不明白这种学校怎么会招来底子这么烂的新生。

    待他走近时,台下已经散得差不多。大都是懂行的学生,听了差劲的表演纷纷龇牙咧嘴开溜,有的还要狠狠冲台上比踩。

    他也跟着抬头往台上看。

    目光在某一瞬间停住。

    这时约莫周五晚七点半,已过傍晚,快闪舞台简陋,灯光不足,站在台上边缘架子鼓后面小小的身影几乎叫人看不清。

    他却看到了,认出来了,那个轮廓,从远处看原来是这样的。

    视觉,听觉,甚至嗅觉,感官在一瞬间敏锐,他的耳尖都微微动了,感到热。

    还有地方也动了。几乎是本能一样被唤起了,好像那部位压根不由他管,他不明白为什么。

    那个女人。那个……

    他竟然不知道她的名字。

    她说过吗?

    没有。她上来就对他那样,居然走的时候也没说名字,真够可笑。

    渣。不,是烂。不,该有更坏的词……

    他一时想不出,只觉得脑袋懵了,心跳很快,血流奔涌,往某一处,他控制不住。

    “炽月,hey!在这儿看什么?快点走了,别糟蹋耳朵!”有人拉他。

    他转过头,是王祈,他的经纪人,找过来了。

    经纪人拉他一把,没拉动,有点诧异地瞪眼睛:“看什么呢?还没回神?”

    少年转过头。新垂的夜幕里,他耳尖可疑地发红。

    他迟疑几秒,压低声解释:“在台上,那个借我衬衫的人。”

    ————

    林染即便没有表演经验和舞台常识,看到原本集聚的观众四散的场面也是沮丧的。

    一曲未尽,台上另外三个白板也不大乐意继续了,主唱忘词一样停了停,台下散开的人群都兴致寥寥,甚至没人愿意回头看一眼台上怎样。

    音响里的伴奏乐未停,所以林染没听到身后脚步声。

    直到她的手被人握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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