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捂他在怀中,捧他在掌心了。 又过了很久。 天黑了,血色被雪覆盖,雪白地更刺目了。 大约是雪盲,仓灵的眼睛有些疼。 “奚暮,你是不是很疼啊?那我抱抱你吧。” 仓灵抱着他,依旧笑吟吟地看着奚暮,却发现眼前忽然隔了层血雾,他眨了眨眼,有水渍滚出,脸上湿了,手指一沾,才发现是血。 自那以后,他视物模糊,再也看不清明这天地红尘。 但,这一切,迟早也不过是仓灵作为妖漫长一生中,一段微不足道的前尘过往。 一个凡人的痴爱又算得了什么呢? 空寂无人的雪原上,仓灵拖拽着奚暮残破的尸身,不知去哪儿,也不晓得何处是尽头,他头一次产生了一种茫然的感觉。 四周无际,茕茕孑立,独行踽踽。 现在,他是一个人了。 他曾在奚暮怀中筑巢,奚暮舍不得他的脚落在地上,沾上灰尘,总将他的原形抱在怀里,他便以其为家。 现在,他没有家了。 雪越落越大,少年如火般热烈的红裳渐渐被雪披成银霜胭脂红。 拽着尸体,拖着微跛的腿,他走地很吃力,赤足踏在雪原上,早已冻地麻木,足踝还拴着红线穿就的两枚小小金铃,响声清脆。 奚暮说他的足好看,像玉一样白,像琥珀一样剔透,拴上红线金铃就更好看了。 那是奚暮留给他最后的东西。 他舍不得摘。 哪怕如今,红线早已陈旧出一股暗色,金铃也斑驳出划痕,似喊哑了的嗓,像白墙上经年去不掉的血污。 三百年才透出的旧。 三百年…… 三百年了。 对,已经过去三百年了。 足尖刺痛,破旧的金铃喊哑了嗓,终是将他从魇中唤醒。 仓灵睁开眼,空洞聚焦。 眼前的雪比三百年前沧茫道的那场还要大。 覆满九千长阶,从天门一路封至九天境尽头的人神界碑。 仓灵走在天阶上,每一步都锥心蚀骨的疼。 脚背上布满了被风刀划伤的破口,趾盖像是浸在腐水中,被融化了一样,血肉模糊,更别提足底,他走过的每一步路都留下深深浅浅的血印,但很快又被降雪覆盖。 天阶上满是九天清气,最厌恶妖邪,不断灼烧他的双足,动作间,能听得见金石啷声,看不见的镣铐束在他双腕上。 他是妖。 犯了罪。 被上神猎捕,即将入天狱。 “你有心魔?” 两步台阶之上,走在他前头的上神垂睫看着他,居高临下。m.XIap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