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大厅。 ———————————————————— 依照清晏提供的宫庭周围动线,以及城内主要的道路与城墙把守位置,虽然过了十年,多少可能有些更动,不过,对他们来说,是非常有力的资讯。 同时在城里卧底八个月的欧泊和其他两匹狼,在中午前从城里送信返回后,也针对清晏所给的资讯,进行对比和修正,经过五个多小时周密的规划,正式完成, 他会领着八隻狼,加上清晏,以人身披上人皮,再带上黎明一同进城,算进自己一共十一人。 而在他们在宫内开始行动时,其他二十五匹狼分成五队,负责依序搞定在城墙把守和城内巡逻的傢伙。 躺在床上的伊菲森闭上眼想,在收復祖国旧都这精心动魄的一晚前,他需要好好养精蓄锐。 而如果那个女人,最后选择留下,那往后的復兴大业,好像还挺让狼期待的。 ———————————————————— 当黎明早上看见马厩里那些马时,终于搞懂为啥狼王指定要她来「安抚」一下。 山寨里突然闯进三十六匹杀人佔地的大野狼,也难怪那些马匹闻着满寨的野狼味,那股浓浓食肉野兽特有的腥味,让牠们从昨晚就开始不安的嘶鸣和抓地、用力撞击马厩门,似乎整晚都紧张的彻夜未眠似的。 湘家有马,但她从没照顾过马,只好给牠们换了草料和水,稍微打扫了一下,并在马厩里焚上带来的镇神香,不但可以盖过狼骚味,还能稳定牠们的情绪。 毕竟,傍晚前她得跟着狼王和狼群骑着这些马一同进基尔曼城,另外,躁动嘶鸣的马儿们,也可能会引来不必要的注意,间接导致干扰或甚至让计划败漏。 至于妆扮,她花了些时间,在房里翻找许久,才从一堆俗艷的衣服中,挑出一些她还能勉强接受的。 记得小时候的自己,很嚮往公主式的华丽生活,天天打扮美美的,但是自从搬进湘家,看到有钱有权人家的偽善和可怕,她不再喜欢华丽,甚至厌恶透顶。 说穿了,今晚的任务就是要去色诱那个城主,好让狼群办事。所以要打扮的嫵媚性感是必须的。 不管有没有钱、做哪一行、长相如何、人品再好,男人好色就是一个本性,这点她再清楚不过了,她在湘家的上流社会,看过太多太多。所以女人打扮,可以说是一种讨好男人的武器。 所以,她不屑。 她抱着那些精美的华服放到桌上,一件一件挑捡,而离她不远的锦辉,正翘脚坐在门旁的椅上。 她头也不抬的挑选衣服,心里真搞不懂,狼王脑子装了啥,居然派个男人,不是,是公狼来监视她,从她早上去马厩安抚那些马开始,锦辉带她去也带她回来,现在她要穿衣妆扮,他还是跟着,这傢伙该不会待会也要监视她换衣服吧? 锦辉是个高大英挺的男人,但这不是重点,明明就有好几匹母狼参与这次行动,好歹她打扮时换隻母狼来看着她吧? 还是因为锦辉是狼王的亲信,狼群里的二把手,她这样底还没摸清的不明高人,需要最可靠的心腹来替他好好看紧? 唉!随便啦!不过待会开始穿衣,这傢伙要是不肯回避,就别怪我不客气!长得俊也一样! 黎明面无表情的低着头筛选衣服,心里却逐渐升起一股杀气。 「我觉得那件白色绣着银牡丹的很不错。」 从她进房开始挑衣服都保持沉默的锦辉,突然不急不徐地蹦出一句。黎明手一顿m.XIAp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