饱受困苦的寇已,是他最最珍爱的心肝儿。 是他不允许任何人欺负的心肝宝贝。 他含上寇已的干燥的唇,声音轻得像呢喃:“……影哥疼你。” 第44章 能再来一次么 寇已没想到迟影会是这种反应,怔然的同时,心里莫名地掀起惊涛骇浪,本能把头埋在迟影侧颈,呼吸急促。 类似发病的前兆,但寇已清楚不是,而是一种他从未有过的情绪。 被人心疼的情绪。 这一切美好的不太现实。 在寇已三十年里,从中旬开始走向下坡,几次陷入黑暗之中。 从里面出来以后他回过一次家,等收拾完行李才发现,属于他的东西竟然连一个背包也装不满。 没有什么衣服,没什么值得带走的东西,他背包里只有证件和几张纸钱,最占地方的东西只剩一个—— 积满灰尘的粉红兔子。 粉红兔子身上积满厚厚一层灰,灰头土脸,身体蜷缩在房间角落。 那一瞬间寇已心中的产生从未有过的情绪,仿佛从兔子上看到了自己。 被压抑已久的情绪滋生,他疯狂想念迟影。 而那时的迟影已经离开了冰市。 说来好笑,没人知道资产上亿的寇总,创业的原因是一个人。 甚至只有一面之缘,甚至对方根本忘记了他是谁。 说愚蠢也好,说可笑也罢,总之寇已带着家里仅剩无几的事业,从北上到了南下,开始从零学习。 最初时间不够用,他曾有连续一周工作的记录,平均一天睡眠时间不超过三小时。 要说忙到连睡觉都没有,倒也不是,只是他习惯把工作挤在一起,空出完整的一天。 得知此事的霍达评价是“他妈你有够疯的”。 确实疯。 因为空出的那一天,他会特意剃掉胡茬,换上新衣服,干干净净的前往一所大学。 他不记得重复这种生活多少次。 每到累到极限的时候,别人的休息方式是睡一觉,他的方式是见迟影。 他的存在仿佛就为了见到迟影的一刹那。 荒诞的、海市蜃楼的美好。 寇已手臂圈在迟影身上,隔着薄衣,轻抚迟影劲瘦且有力的腰腹。 迟影身体绷紧,呼吸刚有些快,声音便在耳边响起。 “影影,我没杀他,你信么?” 一时间迟影不知道该注意哪里,别扭的称呼在耳边回响,腰上的手不老实地乱动,偏偏寇已说的话严肃又认真。 迟影快要疯了,忍不住回头,咬上他乱撩的嘴唇,吐出一句:“信,你说什么都信。” 搭在身上的m.XiAp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