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时候,她不够柔软不够灵敏的身体就成了她的敌人。她幼时按照母亲规划练了很长时间舞蹈却没从此获得什么乐趣。别人的动作像是从身体里自然流淌出来的,而对她来说,身体记忆只存在传说中,她的每个动作都要靠脑子指挥,因为怕出错,身体总是崩得很紧,从未放松过。 其实她母亲并不是一个完全不允许异见的暴君,即使是她小时候,也摆出了一个随时可以沟通的姿态。谭幼瑾后来一直在想,当时为什么没有试着去表达不满呢?更别说反抗。 她用了很长时间得出一个结果,因为她的母亲爱她。她在学校里又是个不怎么欢迎的小孩子,她的母亲却那么爱她,为了她能合群会拿礼物和一堆漂亮话贿赂她的同学。这令她难堪,但她知道母亲爱她。她可以不在乎旁人对她的评价,但她不能不在乎她的母亲。 在她第一次听到“白眼狼”这三个字的时候,她就决定她一定不要做个白眼狼。父亲太遥远了,她眼里只看得到自己的母亲,她不能让这唯一爱她又对她抱有厚望的人失望。她努力把自己捏成一个母亲喜欢的样子。她那时一直觉得,如果她让这么爱她的人失望了,那只能证明她不配得到任何爱。 让一个笨拙的人同时拥有敏感,是上天对一个人的双重惩罚,偏偏谭幼瑾都具备。她清楚地感受到母亲对她的要求,又无比清楚地知道她自己无论怎样努力都满足不了。她被母亲的真实目光和想象中的目光熬煎着,只有一个人的时候才能感到轻松。 她从未告诉任何人那时候她有多痛苦,最痛苦的时候,简直想退回母亲的子宫或者躺在婴儿床上,只有婴儿,什么都不会做,却能得到全然的爱,时刻被一双充满爱意的眼睛注视,而不是被审视。一个什么都不做的人,有时候会令人觉得她未来可以做一切。 当她对获取理想中的母爱死心时,她终于解脱了。 太强烈的爱让人受苦,幸运的是,后来她没再爱上谁。 她早就接纳了她这身体,完全不需要另一个人来充当裁判。 即使这个时候,如果于戡展现出一点儿想要当裁判的兴致,谭幼瑾都会让他马上离开自己的家。 于戡去亲她当年生长的痕迹,谭幼瑾的膝盖猛地颤了一下。 自卑和自恋一母同源,都是太关注自己,失去了对别人的好奇心。谭幼瑾此时忘记了考察于戡有没有伤害她的能力,她对于戡有着空前的好奇心。她现在有一点儿近视,离着远了看人仿佛自带滤镜,完全忽视了脸上的斑点纹路。不过距离这么近,一切都看得很清楚。 于戡请她再放松一点儿。一个女人即使有马甲线,以一种很放松的方式坐着的时候也会有一个柔软的小肚子。他说他喜欢这种柔软的触感,靠着这里,简直像是回家。 谭幼瑾身体不自觉地向后仰,手指插进他的头发里。她感觉自己的脸有点儿烫。她猜自己的脸应该很红,这次不是过敏,也不是因为憋笑。 “你是我想象中的故乡。”他很早就离开自己的家乡,住所一次又一次地换。这家乡在想象中无数次美化,安放了他所有不能安放在其他地方的情绪,但事实上真实的故乡并不能承担这重量。 谭幼瑾心里笑他:我要是你真实的故乡呢?她以前也会因为对他强烈的失望想要看他的笑话,也会冷眼看他原定的女主角去拍别人的戏,对他毫无同情心。 但她没说,没忍心说。不是对他不忍心,是对自己不忍心,现在这样的感情对她来说也很难得,她不想去破坏。于是只是笑着说:“当初你买下这房子非要让我看,是因为‘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吗’?” 谭幼瑾觉得她比于戡大,主动的一方最好由她来做。她主动对于戡说:“我更喜欢卧室的光。” 她始终睁着眼,看着于戡,放任自己脸红。她不能选择她的全部人生,但可以选择她自己的记忆。她决定把眼前的一切永久地记下来,永久地留存在她的记忆里。 她比她自己想象的更热情。人是要死的,这热情不用也会消失殆尽。 家里备着安全套,是谭幼瑾买的。当她发现母亲来她家总是审查她家有没有第二人居住的痕迹,她恶作剧地买了这东西。母亲一面嫌她m.xiAP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