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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9节


祖,来表达蚕农对明年丰收的美好愿望。有道是男耕女织,缫丝织布的工序一向是女子完成的,皇后身为全国女子之首,理应起到带头作用。

    这是张嫣当上皇后的第一年,事关她的脸面,容不得疏忽。

    大葱孝顺母亲,想要写一篇文笔华丽的长赋,来歌颂妈妈的美德。虽然他已经联系上潘岳,让文学家潘岳也写一篇推文。

    但是别人写的,哪比得上他这个当儿子的真心实意啊?

    少年是很认真的。

    金鹿坐在他旁边,她的目光顺着他白皙的手腕,落到书页上。她一眼就认出来,书上的字是他的,字体潇洒俊逸,远胜她许多倍。

    少年把她爹的《藉田赋》抄写了一遍,读书人都很懂这种先抄再背的学习方法。

    “你的字真好看,我就写不出来。”姑娘很羡慕。

    “等你的手再练大一些,你落笔的时候也会更加有力。”

    大葱想起自己小时候想练字,却被襄城姑姑骗着玩翻花绳,那时候的日子真有趣,少年的嘴角微微往上翘。他一抬眸,这才留意到好友的手实在是太小了,难怪“他”写字总是软趴趴的。

    “你的手怎么那么小?”

    他抓过金鹿的手,搭在自己的手掌上,他的手骨节分明,但是好友的手指却又细又软。浅粉色的指甲修剪得很整齐,有点像春日落下来的桃花花瓣。

    看起来有点怪。

    怪可爱的。

    他突然间十指紧扣握住了好友的手,吓得金鹿都要惊叫起来。

    姑娘连忙把自己的手抽开,骂道:“你在做什么!”

    “没有,就是看你的手有点粗糙,要多用洛神阁的护手霜。”少年的表情淡淡的,仿佛刚才牵手的不是他,“我改天给你拿一罐,你喜欢牛乳护手霜还是蜂蜜护手霜?”

    “……”

    “蜂蜜吧,我就爱甜香的。”

    金鹿深呼吸一口气,这人怎么一惊一乍,吓得她都以为别人要非礼她。她看着少年的侧脸,听闻他家中父母恩爱,所以他应该不是基佬吧?

    不是她自夸,金鹿每次穿着男装出来,路上的姑娘们都会多看她两眼。

    她可俊了!

    魏晋的风流人物多,有断袖之癖的人也不少。金鹿对好友的性取向感到疑惑,一会儿觉得他应该喜欢女孩子,但是他跟自己也很亲近啊。

    要知道,她现在可是“男”的!

    姑娘的脑袋里混乱成一团乱麻,大葱的神色倒是十分正直。他虽然是个咸党,但也很理解许多人喜欢甜香味。

    “你爱吃甜的?要不要吃些点心再回去?”

    太子举办的文章会提供酒水和美食,大家在聚会上不但可以交流文学,还可以吃一顿美美的下午茶。尤其是邀请石崇参与文章会之后,石崇不吝啬,很识相地送钱送人过来,规格就更高上几个档次。

    既然好朋友都过来了,总不好叫人空着肚子回去吧。

    大葱是个热情的男孩,他对着众侍女道:“你们看看后厨还有什么点心,我记得今日的果冻,好多人都说好吃。”

    金鹿扯了扯好友的衣袖,小声地说:“我不吃甜食,吃甜食太容易长肉了。”

    她都十二岁了,前胸不见长,但身高长得跟竹子一样快。她娘不许她吃太多,说女子长太高嫁不出去。

    路上的姑娘们大多数身高都是一米五的样子,金鹿现在都超过一米六M.xIAP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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