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更优惠的房子,一年只需要交几百文。 当然,一分钱一分货,便宜的东西不能要求太高。 狄青穿过好几条人口吵杂的街道,下马,他牵着老马进去一栋破落的小院,院子里挨挨挤挤住了四户人家将近二十个人,小孩吵闹尖叫的声音日复一日地吵着。 他把老马拴在墙边的老榆树上,不怕被人偷。 他犯过案充过军,据说还打死过人。他这个“恶徒”刚搬来没几日,出手教训过几个小偷。附近的小流氓都绕着这边走,不来这边小偷小摸,怕被他打死。 看他回来,院子里玩耍的小孩被妇人揪着,要扯回去屋里。小孩不乐意,他娘一巴掌扇过去,骂骂咧咧:“再不走,贼配军把你捉去下酒吃!” 说着,妇人往这边瞪了一眼,仿佛跟犯过事的人住一个房子,凭白拉低了她的身份。 狄青自嘲一下,在别人眼里,他便是这样的人。 他进屋,把怀里的撒佛花掏出来,放下手里的一篮子胡桃。好多人怕他,官家不怕,公主也不怕。 他们兄妹二人都是天底下很好的人。 他从柜子取出来一只布兜,把撒佛花放在兜里,置于床前。他的力气大,两枚胡桃放在手心,“咔嚓”一声夹得稀碎。 他把里头的肉挑出来吃了,越吃越香。他吃得有些口渴,一饮而净昨日的冷茶,他自己胡乱冲的茶比公主的点茶差远了。 公主是一个要强的姑娘,她最近在苦练点茶,不想输给京中闺秀。 她一日点十几盏茶,请身边的人品尝,希望能说出来口感和优缺点。 狄青不懂点茶,公主给他喝茶,他都喝了。公主满怀期待地问他,他说不出来茶的好赖,心里十分难过。 他更加深刻地意识到自己和公主是两个世界的人。 公主虽然自幼不受重视,但她是皇帝的女儿,她只要轻轻一跃,她会是天上最尊贵的女儿。 而他出身乡野,家中虽不至于贫寒,开蒙读过几本书,能写几个字。可是他一辈子竭尽力气,他都爬不到那个地方。 他身无长物,钱财不足,他收了公主的礼物,想回赠她一份新年礼物。 除夕那一日,他特意去了东京的大相国寺一趟。他远远闻见炙猪肉的味儿,他自己很喜欢吃这个肉,做得比羊肉都不差。大相国寺明明是和尚的寺庙,却是烧朱院的炙猪肉卖得最好。 和尚惠明很会烹饪猪肉,他做的猪肉在东京城是一绝。每次一整头猪新鲜烧出来,排队来买的人能绕烧朱院三四圈。 狄青半夜跑出来排队,依旧不是头一个。他前头有四五个人,他胆战心惊地看着那几人,生怕他们买完最好吃的部位。他看着烤得金黄发脆的烧猪,拿出指点江山的气势:“这个猪腩肉,要五斤!” 五花肉有肥有瘦,最好吃了。 切肉的僧人一刀下去,把烤得酥脆的五花肉砍成小块,用荷叶包上,又添了小巧的竹签。狄青把肉拢在怀里,踩着浅亮的朝霞出城。他把炙猪肉碰到公主面前的时候,肉还是温的,没凉。 看见公主的那一瞬间,他突然想打死自己,为什么脑子一抽就买了炙猪肉! 猪肉低贱,不如羊肉价贵味美,他自己爱吃的东西不代表公主爱吃。皇宫多吃羊肉,据说一年要杀三百多头羊。而且谁家一大早上吃猪五花肉? 也不嫌腻得慌! 他仿佛被人抽了底气,低头说:“公主,这是大相国寺的炙猪肉,青尝着好,不知道您吃不吃得惯……” “这么早,我竟然有烧猪肉可以吃!”志冲十分惊喜,“小青你来得正好,我点了茶,我们吃肉配茶最好!” 她把自己点好的茶递过去,上面打的茶泡蓬松如云,练得十分漂亮。她M.XiAp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