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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节


扎伤手,不曾想这么快就打脸了。”

    只是出了点小血珠,不是什么大事。

    沈氏简单处理好伤口,又拿过针线:“卿卿看这里……”

    沈鸾一把夺走,不叫沈氏再拿着:“今日先不学了,明日再学。”

    沈氏笑睨她一眼,知晓沈鸾是担心自己:“母亲无事,不过是拿针时不小心扎到手指头,做针黹,这种事难免的。”

    沈鸾半信半疑:“……那母亲先前做虎头鞋,也常受伤吗?”

    她眨眨眼,忽而又想起沈氏先前做好的小衣,那都是给小孩子备的,“母亲近来还在做吗?”

    小孩子的衣物鞋袜,着实小巧玲珑,精致得很。

    沈鸾好奇,转首欲叫人拿来瞧瞧。

    手上的绣花针险些又扎向指尖,心口鼓动,沈氏左眼皮直跳,她强颜欢笑。

    “……没、没有了。”

    思及沈鸾之后子嗣艰难,沈氏不叫她在这事上多费心,只道,“母亲后来想了想,卿卿说得极对。你还小,这种事顺其自然,不用急。”

    未出阁的少女,提起这种事难免脸红心跳,沈鸾一张脸埋在手心,不叫沈氏看见自己绯红的双颊,只露出一双眼睛,盯着母亲看。

    廊檐下悄无声息,只有日光映照。

    在沈氏屋里磨蹭了会,沈鸾回屋歇息,不打扰母亲午歇。

    送走沈鸾,沈氏唇角的笑意渐淡,她坐在窗下,揉着紧皱的眉心。

    温煦的日光从窗口照入,却怎么也抚不平沈氏的愁绪。

    半晌,房间方响起沈氏淡淡的一声:“来人。”

    侍女掀帘而入:“夫人。”

    沈氏抬眼淡声:“我记得先前安南侯府曾送来一封请帖。”

    侍女福身,道了声是:“侯夫人说她家中的红梅开的正欢,请夫人过去赏梅。”

    沈氏颔首:“派人去侯府说一声,就说我应下了。”

    侍女稍怔,往常这种,沈氏都是拒了的。然主子的心思,她作为下人,不好多猜疑,只应声退下。

    暖日当暄,沈氏遥望博古架上的青铜钟,眉宇愁容淡淡。

    洪太医医术高明,他断定沈鸾子嗣艰难,十有八|九不会出错。

    明目张胆找大夫自然不妥,然沈氏记着,安南侯夫人刚嫁到侯府,也是迟迟未有身孕,后来幸而得一秘方,不出两月就怀了世子。

    沈氏盘算着,从侯夫人手里要来秘方,给沈鸾养养身子。

    .

    一连好几日,沈鸾都窝在沈氏屋里,日落方悠悠离开。

    沈鸾的女红未曾长进半分,倒是沈氏院中的花花草草,叫沈鸾糟蹋了不少。

    茯苓捂唇,将沈鸾从是非地拉走,她自己也看不过去:“郡主看在奴婢的面子上,饶了它们罢。”

    沈鸾皱眉不满:“不过是多浇了点水,怎的到了你口中,好似我成了什么恶人一样。”

    茯苓忍俊不禁:“奴婢可不敢编排郡主,只这海棠娇贵,禁不得雨露。”

    好说歹说,总算将沈鸾劝回院子。

    春寒料峭,虽入了春,天气仍冷俊俊的,沈鸾怀中的手炉不离身。

    今日是花朝节,姚绫早早就递了帖子,邀沈鸾前往洛河一叙。

    妆台前,沈鸾正襟危坐,任由茯苓为自己对镜理云鬓。高高的峨髻缀珠翠梳篦,华贵典雅。

    朱红色盘金宝相花纹宫衣曳地,日光流淌其间,美不胜收。脚上的乳烟缎攒珠绣鞋小巧精致,亦是京城独一份。

    茯苓俯身,为沈鸾整理裙裾,她嘴上似抹了蜜:“今日洛河河畔,郡主定是最好看的小娘子。”

    每年花朝节,京中世家小娘子都会聚在洛河边上,簪花踏青,若是遇上心仪的如意郎君,也可将手中的桃花枝送出。

    洛河河畔高高围着帷幔,金吾军垂手侍立,若非京中世家子弟女郎,皆不得靠近半步。

    遥遥的,先是听见一阵花铃声响,而后方是一辆八宝华盖香车。两侧缀有两盏通胎花篮式玻璃灯,珠宝争辉,流光溢彩。

    其中一名金吾军欲上前拦车,立刻被领头的喝命:“你不要命了!看清楚这是谁的车舆,你有几斤几两,敢拦她?”

    那人吓一跳,再不敢动弹。

    领头压低声:“机灵点,那里头坐着的是长安郡主,在这京中你要想活命,得罪谁也别得罪她。”

    华盖和五明扇之后,数十名宫人手持提香炉,袅袅青烟弥漫,而后方是长安郡主的车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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