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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7节


堂上的名士不会去乡野间欺压民众,但一个大树高门之下,肯定会攀附很多飞禽走兽,这些附庸,却会去搞一些小动作。

    比如,某位后妃的侄子,在东津时与人结仇,便涉计暗害,屠了一户萧姓人家满门,只留下一个孤女,留个孤女后,还不肯罢休,又设计想去杀这唯一的女儿,这杀.手,便是接了活的刺客。

    若不是被他抓

    了,那位萧姓的孤女便也要死了。

    这种案子,好管,但也不好管。

    好管是因为好查,条条框框这么一捋,甚至都不需要去东津的南典府司百户所里走一趟,只需要他带着他的校尉们走一圈,就能把事情办妥,还这位孤女和她可怜的家人一个公道,沈提灯也能得来一份功绩。

    不好管,是因为会得罪掌握实权的权臣,得罪那位圣宠在身的宫妃。

    算起来,沈提灯与那远在东津的萧家人连面都没见过,为他们得罪京城中的人,值当吗?

    案子本身并不复杂,复杂的是掺杂在这案子之中的人。

    人心里自有一杆秤,当自身薄弱的时候,便会被秤上的东西牵着走,大部分人没有出身,没有金银,便比那路边的野草还轻,纵然是有些同情心,但那又能有多沉呢?这人心秤啊,是最功利的东西,只秤权势,只压金银,旁的都难以入耳。

    所以,想拿起这人心秤,就得有足够的重量,最起码,他不能怕那时不时吹一吹枕头风的宫妃,不能怕那些权臣的口笔。

    幸好,沈提灯有这样的重量。

    他是沈蕴玉的儿子,足够他去办各种案子。

    与此同时,沈提灯似乎也明悟了为什么满朝文武没有一个喜欢他爹的——北典府司锦衣卫先斩后奏,只要有证据,一品大臣都敢拿,谁能喜欢他爹呢?

    沈提灯一念间,便吩咐人将这刺客给好生养起来——别看他被庖了两条腿,但人还好好活着呢,北典府司的手艺一向好,说不让他死,就不让他死。

    最起码,在沈提灯把这个案子办下来之前,这个刺客不能死,沈提灯需要这么一个人证。

    “把人关进去。”沈提灯道:“日夜留人照看,不得死了。”

    “是!”剩下的校尉便行礼道。

    沈提灯便从诏狱中走出来了。

    诏狱是建造在地下的,所以若是夏日落雨,便会泛着一股土腥味儿,潮乎乎的,若是冬日,便阴森刺骨,时时刻刻都是冷的,只有出了诏狱,迎上春风时,才能感受到一丝暖意。

    他出来时手里还拿着卷宗,没有去休息,而是直接去了陈亦办公的地方。

    陈亦现在是百户,若他肯下放,可以直接升

    一级,为千户,在四郡千户所找饭吃,寻常人都会下放的,因为一旦成了千户,手中权利就大不相同了,若是能远离京城,独掌一个千户所,那更是一步登天。

    但他妻子是京官,一位姓何的女官,所以陈亦没有下放,一直留在京城内。

    沈提灯想去办这桩案子,需要陈亦来为他批条,没有顶头上司的批准,他是不能外出去查案的,更何况,此案还发生在东津,东津的百户所也有人在管,如果双方碰到一起,他得有一个书面上的凭证。

    他到的时候,陈亦正在整理卷宗,北典府司的案件多如牛毛,桩桩件件,每个百户手里都有堆积如山的案件,只不过有些案件是圣上指派的,这种着急,封赏也厚,便积极的安排下去,有些案件棘手,有的是涉及朝堂诸公,有的是涉及到不能查的旧事,便被封存下来,明面上堆积着,实际上却也没有人碰。

    沈提灯带着他的卷宗来请示陈亦的时候,陈亦翻看了两下,没什么额外的表示,只道:“你若想查,我可以给你开批条准许,但是东津远,那儿的百户所,明里会顾忌你的身份,暗里却并不会在意你的生死,北典府司讲规矩,你若是在办案期间出事,纵然是指挥使,也不能发难于东津,且,沈指挥使现在人在江南,离我们这里千里之远,不一定顾及的上你。”

    沈提灯明白陈亦的意思,但他还是想做。

    朝中人关系错中复杂,指挥使家的独子,比之寻常人,自是值钱的,但是这衮衮诸公家,谁家里没有个长子啊?和那些人比,沈提灯又没那么值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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