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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节


    周云梦看着他笑:“喜欢的话下午还给你泡。”

    林津平很自然地改口:“偶尔喝一回就很好了,你想喝的时候再顺便帮我泡一杯。”

    舍不得小梦太累。

    周云梦哪能不知道他的心思,只笑着应好,反正她想泡茶水就泡了。

    两人吃午饭。

    小梦喜欢吃红烧肉的印象大概是,娘之前和他说过,小梦第一回 拿猪肉回家就是喊二嫂做的红烧肉。

    前不久小梦来信也说秋收前一天娘给做了红烧肉,哪怕没有放陈皮八角那些也很香很好吃。

    林津平这会见小梦连着夹了两块红烧肉拌着白米饭吃,还说了句“饭堂的红烧肉也比家里做的要好吃点”,就知道自己这红烧肉打对了。

    他也夹了块红烧肉吃了起来,咸香味足,瘦肉部分不韧不柴,一咬顺着纹理散开,肥肉部分半点不腻,一咬即化。

    就着白米饭吃更香了。

    明明以前也在饭堂吃过这红烧肉,负责炒肉菜的师傅更加轻易不会变动,但林津平就是觉得中午这道红烧肉比之前的都要好吃。

    周云梦尝了两块红烧肉后,又夹了块葱姜拆鸡块吃。

    葱姜调味,鸡块软嫩不柴,特别有味道。

    菜心也是沾了猪油炒的,泛着油光,有肉香味。

    她还罕见地舀了点红烧肉汁拌饭,越拌越香,二三两米饭很快吃完。

    当然吃的最多的还是菜心。

    林津平也知道她爱吃青菜,讲究什么营养均衡。

    虽然不太理解小梦说的一拳头米饭,吃的青菜量要是吃的肉量两倍,但他在饭堂打肉菜时都是要的两勺青菜。

    他收尾把饭盒里剩下的肉菜都吃光,米饭也吃光,也是远比自己一个人在饭堂吃要饱些。

    幸福的饱。

    特别是中午这顿,还就着小梦给他泡的茶水喝,解腻后战斗力更强了。

    周云梦吃饱后忍不住想,照这么个吃法,午晚饭都吃饭堂,幸福是幸福,但:

    “哎津平,你在饭堂打这些应该也要粮票、肉票这些的,我们这么吃……够用吗?”

    可别到时候她回去了,这男人因为没肉票了吃不上肉,这天天带兵训练偶尔还要出任务的,不吃肉哪里顶得住。

    林津平知道小梦话里未尽的意思,他说:“小梦你放心好了,其实这两三个月我也一直有找战友们换肉票粮票的,攒了不少,绝对够我们这阵子吃的。”

    “等你回家里了,我在这边也是照常够吃的。”

    他和小梦解释,部队饭堂其实有供应他们士兵的粮食,住集体宿舍不开火的话,基本都是吃饭堂,凭着粮票本每天去打饭就好了。

    如果是分了房子的话,不一定会在饭堂吃,部队就把这部分人的口粮换成了相应的钱、粮票、肉票那些,可以自由安排。

    像有家属随军的话,一家子完全可以拿着这些去农集市买肉买米回自家煮,肯定比饭堂要便宜。

    饭堂就类似于国营饭店,打肉菜那些收的钱和票比农集市要贵一点,毕竟人工费柴米油盐费在那,但肯定也比国营饭店要便宜得多,是接地气的价。

    每月发的粮票肉票在那,但并不是每个人都舍得按月全部吃完的,自然有攒着寄回家里去,也有攒着换给别人的。

    林津平就是这两三个月里陆续找人换的。

    他自己那份饭堂三餐供应也在房子分配下来后换成了钱、粮票肉票,每月没省着吃,但多少也攒了点,就等着这次小梦过来。

    周云梦听明白了。

    这部队饭堂供应的事她也不太了解,她在孤儿院长大更加不存在什么听爷奶讲七十年代的事,也没专门去查阅资料。

    看过的各本年代文里有提起这方面知识的,也各不相同,不知道哪本是私设,哪本是真实考据。

    反正林津平这么说,也就是原著是这么设定的。

    好像女主沈宝珠刚来部队那会也隐约提过这件事,不过原著剧情重点在沈宝珠有足够的粮票肉票那些,可以去集市买鱼肉粮食过好日子。

    周云梦也不去细想这些,反正林津平的粮票肉票那些够用就行。

    她扬起嘴角笑着说:“原来房子还没分下来那会,你就已经在找人换票了呀?”

    嘴上说着等她有空想换个环境了,就来部队看看他。

    她就知道,其实他早就盼着她能来部队了。

    周云梦白皙的脸巧笑嫣然,弯成月牙的杏眸满是愉悦的喜意,说这话时软着嗓音,只会让人觉得她很开心他能这么做。

    林津平被戳穿也不恼,坦诚点头:“是,早就盼着小梦你能来部队看我了。”

    周云梦闻言,凑过去挽住他劲瘦有力的手臂轻轻摇了摇,答应着他:“那你愿望现在实现啦,我来部队看你了。”

    林津平伸手揽住她,笑得胸腔震M.xiap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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