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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呆愣中甦醒过来,说起话时还有点结巴:「……喂,你煮了这么多饭就想走?我……我哪吃得完,而且我怎能确保吃完这碟东西后会否肚痛、或者是当场暴毙。」

    林春漠然地望望陈秋,甩开他的手,转身走入厨房,过了一会儿再拎了两个小碗、两双筷子和一隻汤匙出来,拉下椅子就坐:「坐下,一起吃。」他盛起一碗饭先递给陈秋,然后才盛给自己。陈秋战战兢兢的夹起一堆饭,放入口中,原本面有菜色的样子瞬间转变了,他一双水润的眼睁得大大的,直望着林春平板的脸。

    「难吃?」林春也没太在意,只低头慢慢吃着。

    陈秋没有回答,只是低头猛扒饭,唯恐不吃快一点、就有人会抢去他手中的饭。林春垂头吃饭,嘴角有一抹淡淡的笑影。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一时衝动,就去改了这天的补习、还特地打电话回家,叫妈不用为他留饭菜。也许他就是看不过眼陈秋那一大堆速食。

    十多元一包的叮叮虾饺、二十元一包的叮叮炒饭,但是怎也比不上一个人亲手做出来的一碟豉汁蒸排骨,林春是这样想的。就算那一碟排骨已经不新鲜,在饭煲里焗了一两小时,但人手做出来的饭菜吃下来是不同的,米饭好似会在口中跳跃,给人以生命力,他能够感受到妈为他做菜时的感觉:工作带来的疲倦、对儿子的期望,还有更纯粹的,希望儿子能快高长大。

    而那些雪藏了不知多久的叮叮食品,把人的感情都冰得死死的,再以微波炉将一堆死去良久的肉块,强行热成即食的饭菜,食物的光泽全失,而且大量製造的叮叮食品,也算不上对人有任何感情或祈望。他为陈秋炒这碟饭时,也许亦带上了一种期许吧,林春迷糊地想着。

    陈秋已在吃第二碗饭了,林春吃得慢,还在吃第一碗。陈秋一边鲸吞着炒饭,一边口齿不清地问林春:「莲蓉月,里……怎懂得煮……煮饭?」

    「我妈平时在速食店工作,辛苦得很,有时回家已累得要死,所以我很早就学会做饭,等哪天妈太累,就由我顶上。有时她要顶夜更,夜晚那餐便由我自己料理。叮叮食品动輒要十多元一包,又吃不饱,太贵了,反而自己买材料回家做饭就经济得多,像这道炒饭,前前后后只花了二十多元,而且雪柜里还有材料,你下次可以试着自己做饭,很简单而已。」

    陈秋没有回答,也没有点头,只是狼吞虎嚥地吃着,脸颊黏了几枚饭粒还不知道,桌上倒是一粒饭也没有。他已经解决了第二碗,向第三碗进发了,陈秋这才惊觉自己吃了太多,问林春:「你够饱吗?要不要再吃一点。」

    「如果你吃得下,就吃吧,我食量不大。」林春在撒谎,其实他只吃了一小碗饭,尚未饱,幸好刚才吃了不少零食,所以勉强也可以支援下去。

    陈秋立时开心得眼也发光,乾脆不将饭舀入自己的小碗了,整碟饭捧在手中,低头猛吃。住家饭(註二),陈秋有几年没有吃过了。自从他妈知道老豆在外面有了个女人,就再没心机做饭。在这个家庭里,物质愈来愈丰富,厨房有一年也吃不完的杯麵和微波炉食品,要是吃厌了,就穿着拖鞋下商场,找家高级餐厅花几百元吃一个晚餐。

    可是最基本、最简单的一碟家常炒饭,陈秋已经几年没有吃过,两年前他妈走了,他就更没有想过「住家饭」这三个字。吃杯麵,有什么不好?多味精,味道好,而且有几十种味道,一天吃一款,至少吃一个月之后才会重复,再加上点心系列的微波炉食品,说是可以开一家餐厅也不为过。

    直至这一天,陈秋才吃得出住家饭和速食的分别,他吃完后,这样对林春说:「吃住家饭时,真觉得每一块肉、每一粒饭都好似在口中跳动般,但吃速食时,只是在食一堆死了很久的尸块。」

    林春笑而不语,起身收拾着碗碟,说:「我料定你这里不会有洗洁精和抹布,所以也顺道买了。碗碟那些,你就自己洗吧,我要回去。」

    「我不懂怎样洗。」陈秋一副大少爷的娇贵样子,林春咬咬牙说:「你过来,看我洗一次,下次你自己洗。」陈秋灿然笑着,急步走入厨房。

    「说起来,你家明明有白米和调味料,但为什么你平常都不会做饭?」

    「啊,那是我妈以前用的,那包米也是她以前买的。」

    「……你说你妈由什么时候开始就没有再做饭?」

    「哈?我不就说了,大概是三四年前吧。」

    「……」林春有一阵想衝入厕所呕吐的衝动,同时决定临走之前捉陈秋下超市,买过一批新的调味料和白米。

    註一:「死老野」,意指死老头,不过不单只男人,「野」此字于广东话中可泛指任何东西,包括活物与死物,意近英文的stuff

    註二:「住家饭」,即家常便饭,广东话常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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