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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戴志果真入了c大。听说陈心也顺利升上研究院,继续读书,再迟两三年才出社会做事。林春从陈秋处隐约打听到他们的消息,据说是戴志先提出分手,陈心不愿意,两人便离离合合的,拖到上一个月才正式摊牌,就是林春在公园碰到他俩的那次。自那次后,他们的关係就真的断了。

    可是,陈秋说:「不,我老哥不会这么轻易放手。他只是想趁这段时间重整旗鼓,然后再对戴志伟发动另一轮攻势。陈心是一个比我更可怕的人,因为……我也不知道怎么说。春,你知道我不是你,没有什么文学细胞,亦不会抽丝剥茧那套,陈心为什么会有那些想法,我也解释不来,我不是心理学家。但我跟他做了十几廿年兄弟,我知道他不会这么轻易放手。」

    「还要搞到什么地步才肯放手,难道真要取了戴志伟的人命抵数?现在戴志伟已经半死不活了。」林春皱眉,他知道感情的事不是外人可以干预的,却仍忍不住为戴志担心,大概是因为亲眼看过戴志被凌虐后的惨况。

    陈秋摊摊手,然后又故作轻松地笑说:「不知道,我又不是陈心。不过,要是你有天说要跟我分手,我搞不好也会发疯,做些很变态的事,开玩笑的啦。」

    但林春不认为陈秋在开玩笑。到了这一刻,林春仍深信他与陈秋的关係迟早会结束,这只是时间问题。纵然如此,林春不会逃避。过得一日是一日,待在陈秋身边的快乐都是真的,那就享受吧,将每一秒的快乐当成是所有事情完结前的一刻,珍惜每一次欢愉,他希望到了关係结束时,还能拿去一些战利品,权当纪念。

    人不能够因为觉得自己做的事必然会失败,而去逃避一切。就似考公开试,有可能考上了,有可能搞砸,但你总不能害怕失败而不去考。

    「陈秋,你说我将我们的事都写下来,好吗?」

    ——林春在大学放榜的翌日上了陈秋家过夜,这天下午他俩跟李旭、戴志刚好要去c大搞入学注册、听讲座。当夜,林春靠在厨房门边,跟正在洗碗的陈秋说。

    「写?写什么?我们的生活很普通、很平凡,又有什么好记?」陈秋头也不回,不感兴趣。

    林春笑开了,说:「我倒觉得我们这两年发生的事可多着呢。而且你的经歷也很有戏剧性,女装少年不正是一个……李旭常说的……我记得了,『萌点』对吧?不过李旭说了几十次,我还是不明白什么是萌。」

    「那你觉得,这两年来最值得记着的事情是什么?」

    林春闭上双目,想起很多事:陈秋、他、母亲的体谅、王秀明的病、戴志的豪气与神秘、李旭的痴、陈心的偏执、陈秋母亲的刚烈与父亲的无情……很多很多。

    水声停了,陈秋大概扭上水龙头。林春半睁开眼,就见陈秋放好碗碟,将手上的水擦上短裤,又笑得风流:「想了这么久,还是说不出来,我就说过没什么值得记着的事。」

    林春睁开眼才豁然开朗。他知道他为什么想要写作。他最想记下的,不是刚才细数过的事情,而是陈秋这一双眼——令他最先着迷的眼睛,兜兜转转,他始终爱着这一双眼睛,却找不出一个形容词去描绘这双眼。真奇怪,与陈秋搭上之前,他隔着一段距离观看那双眼,总能为这双眼写下许多形容词,现在几乎与陈秋日夕相对,他却形容不出来。

    陈秋的眼睛就是属于陈秋的。这双眼之所以美丽,不是因为眼睛本身,不是因为眼睛的形状与色泽,而是因为主人的歷练。眼睛是陈秋的附属品,折射出的美亦是来自陈秋本人,所以真正美丽的,不是他的眼睛,而是陈秋这个人。

    很久很久之前,他在心内问过自己:假如陈秋毁容了,他会否依旧爱上陈秋。林春现在答自己,他会。他解m.Xiap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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