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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居


    回家后我们两个都湿淋淋而且冷得直发抖,即使有撑伞,但一把小折伞怎么挤得下两个人,走到一半我就将雨伞拿给她,而她则是在更之前就淋湿了,基本上雨伞没发挥任何效果。

    成了落汤鸡的我们踏进公寓立马在门口造成一小座水漥。

    我请她先去洗澡,她身上穿的衣物比我还单薄,要是感冒就糟糕了!

    当她走进浴室后,我先随便将身体大致擦乾,便在家里衣柜翻来找去。

    一个连女朋友都没交过的大男人独住着的公寓,怎么可能会有女生的衣服,只找到平常穿的t恤加运动裤凑合着用。

    洗完澡,她穿上我为她准备的衣服。

    我的衣服对她穿来有些大件,运动裤还有松紧带可以拉,只是裤管必须反摺才有办法走路,t恤就完全不行,套在她细瘦的身体上像麻布袋一样,身体两旁空荡荡的。

    「抱歉,我没更小的衣服了……」看着这些衣服在她身上穿得怪模怪样,我很肯定网路上写说,女人穿男性衣物会变性感是个错误资讯。

    相较我微微皱起的眉头,她本人倒不是很介意,只是耸耸肩说没关係,很随兴的拖着身上太大件的衣物,自己走向客厅,跳到沙发上双手抱膝。

    「所以…你是要明天带我去警局还是要强姦我?」她问,语气轻松的像在问我宵夜吃什么。

    「什么?」

    我先是一个震惊,后来想想她这么说也对,正常人是不会把杀人犯带回自己家中的。

    「别装了!如果是覬覦我的身体或钱…或任何东西,你可以说出来,我会考虑是要给你或杀了你!」语气依旧轻松得令人怀疑这句话的真偽。

    她手无寸铁,又长得一副弱不禁风的模样,实在很难让人相信她可以将我这么一个大男人给杀死。

    怀疑归怀疑,我可没真傻到挑战这句话的真实性。

    「不!我不会将你带去警局,也不会动你一根寒毛!」

    我坚定的对她说,我原本就没有要将她交给警察处理的意思。

    「那你干嘛带我来这?」她瞪大眼睛,觉得疑惑。

    疑惑是正常的,因为连我自已也弄不清为什么我会这么做。

    不过有件事我很确定。

    「你很漂亮!是我见过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我知道这样说很怪,但这节骨眼就请你相信我吧!我想帮助你不被警察抓到!」

    我说实话,她不相信。正常的。

    「还说不想强姦我!」她说,语气像跟老师打小报告的小女生。

    我耐心的解释,虽然这冤屈有些难洗刷。毕竟,谁会相信将杀人犯接回家的怪人?

    「或许你很难相信,但我真的不会动你!这间公寓是我买下的,我的家,如果你要躲警察没地方去,想住下来也可以,我明天就去帮你买些必需品。」

    我说。她不知是相信了,还是懒得再猜测,耸耸肩不再针对这问题探讨下去。

    大概是信了吧!我想。

    「所以…要怎么称呼你呢?」我有礼貌的问。

    以后还有段时间要相处(如果有的话),一直没有称呼是件很麻烦的事,总不能对一位小姐称呼喂!你!女人!之类的吧!

    「疯子,肖ㄟ的那种疯子。」她给了我不是正式名字的称呼,还特地用台语强调,怕被误会是谐音。

    被这答案逗乐,我轻笑了一下,「那好吧!请多多指教了,疯子小姐!」

    面对我的反应,疯子小姐无言已对。

    我有些得意她是现在这副表情。

    「你不问我任何问题吗?」她眼睛瞇起,狐疑地望着我。

    「要问什么问题?」我装傻,假装我从没想过。

    「我来自哪里?叫什么名字?被我m.xIAP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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