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超级农业强国

超级农业强国 第424节



    对涉农企业和农户签订的合同就要有针对性的审核,确保合同合法、合理及实际履行。譬如订单农业合同中的价格应该确定一个合理的幅度,不要定的太死,使农民不因价格走低而随意违约——也是官司爆发出来后,人们才知道,嘉谷系合作社的违约不是因为嘉谷将价格定得太低,而是合作社方面贪心不足,否则,数以千计家合作社,也不会只有数十家跳出来。

    另外就是,一旦违约,就必须按照合同条款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以此来维护守法者的合法利益,政府要引导规劝农民遵守合同,而不该“好心办坏事”——这一点,在嘉谷的案例中,有正面的例子,也有方面的例子,但好在最后都达成了共识,法治篱笆必须得紧得严!

    对于嘉谷做得不够好的一面,政府方面也要大力宣讲《合同法》,强化农民的合同意识和信誉观念……

    还有一个嘉谷也想不到的影响——尽管舆论对于嘉谷强硬的态度不免有争议,但恰恰是嘉谷这种能扛事的态度,让不少地方政府更加欢迎嘉谷的投资。因为作为联结千家万户农民利益的龙头企业,不仅要效益好,还要能镇得住人。不然,屁大点事都要政府调解,正事都不用干了。

    当然,这些可能会影响深远的变化,尚在南方桂省的齐政暂时是不知道的。

    不过,当有不止一名的人大代表,因为这桩轰动的官司,提交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订提案》,齐政知道,更深远的影响来了!

    ……

    第745章 极聪明的企业家

    不管什么时候,修法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但是,当某些契机出现后,修法自然而然就被提上了议程。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自2007年实施以来,推动了专业合作社的数量呈井喷式增长,但另一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及产业不断拓宽,合作内容不断拓展,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范围。

    嘉谷此次合作社违约事件,不过是合作社运行机制不规范下的一次集中爆发。

    到了这一步,在各方的推动下,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进行修订似乎已经达成了一种共识。

    纵观各人大代表提交的相关修订提案,修订的范围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要进一步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其他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允许其向公司等企业进行投资。这意味着合作社在参与更大规模的市场交易中有了更大的自由度。二是进一步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譬如在法律责任方面,加大了处罚力度。

    得益于社会对嘉谷系合作社违约事件的关注,这次《合作社法》的修订也成为了舆论的焦点。

    应该说,这次修订是很有必要的。

    不曾想,在违约事件的真面目被揭开后,逐渐失声的“反嘉谷”媒体,像打了鸡血般,找到了一个新的攻击方向。

    南方某大报发表了一篇题为《大农吃小农?》的报道,再次为《合作社法》的修订热议泼上了一瓢油。

    报道中说“这次修法,再次证明了一点,掌握较多社会资源群体的利益诉求,容易引起较高关注度。而掌握较少资源群体的利益诉求,引起关注度可能较低并难以受到重视。”

    又说“从递交的提案中可以看到,虽然对农民方和企业方的行为都有规范,但显而易见的,更多的是为后者的群体夹带‘私货’……”

    最后就差没直接点名嘉谷了“规模带给某龙头企业方方面面的优势,无论是成本上的还是在行业上下游的议价能力上的,甚至于,还将利益诉求蔓延至法律修订……这些优势会转化成利润,而利润又能转化成进一步的优势。如此,形成一个不断加强的正反馈循环,结果就是大农吃小农,大者越大强者恒强……”

    此言一出,就算是身经百战的嘉谷公关部,也不得不为媒体挑起话题的本事叹服。

    对于巨型平台公司垄断的讨论,以及由此延伸出的如何监管和治理这些巨型公司呈现出的大者越大强者恒强的态势,这些年一直争议很大。

    之前,围绕嘉谷与违约合作社的官司,重点是诚信,大部分舆论其实是偏向嘉谷的。但回到修法上,以中下层为主的网友自觉代入弱势一方,很自然就引发了对于贫富分化的担忧。

    各大媒体一看有了热点,纷纷跟进,围绕着“《合作社法》修订”和“巨型公司恒强”的喧嚣辩论再起,澎湃的公众舆论在涌动。

    当齐政坐在桂省孟高官对面的时候,两人自然而然也谈及了这个话题。

    “嘉谷走到今天,也是够招人恨呐。”孟高官半开玩笑的感慨。

m.XiaPe.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页 超级农业强国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