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想像里,恋爱应该发生在晚上九点的图书馆。 闭馆前的图书馆,是最安静的时刻,每个人都用无声的默契,保持最安全的距离。轻轻的脚步、小心地翻页、原子笔被刻意轻放,这一刻,人们的听觉被无限放大,轻而易举就能察觉,平日不曾注意的细节。 我想,如果口渴的时候,我会带着自己的杯子起身,和他在休息区有第一次碰面。 他坐在单人沙发上,手机落进沙发座垫之间的缝隙,他的两隻手随意搭在扶手上,手臂上浮着明显的血管。休息区的感应灯亮起又暗下,但他睡得很沉,彷彿对外界没有任何感知。 他的的脸上还搭着几张充满黑色字跡的笔记纸,也许是缘分使然,我经过时带起的风,居然吹落几张轻飘飘的笔记纸,它们落在地上发出一点声音,我犹豫地停下脚步。下一秒,感应灯尽责地亮起,他也察觉什么似的睁眼。 第一次的对视,是我由上至下地审视他,他则靠在沙发上,仰头望我。 这个角度,喉结在他修长的脖颈上格外显眼。 我匆匆收回目光,喉咙因为乾涩,只能艰难地吞下口水。我小心地避开散落一地的笔记纸。他的字称不上漂亮,每一笔都带着随意,上面满满的数字组合在一起,变得与高三的每一份模拟卷一样晦涩难懂。 在静謐的空间里,饮水机的流水声更加明显,我的馀光扫向斜后方,他弯腰拾起一地的纸张后,走出休息区。 为何独独对他感觉熟悉呢?即使放在大眾里也不出色的长相,却让我感觉莫名熟捻,好似曾在哪里与他相遇。 有关他的记忆是被鐫刻在大脑里的,就算日渐消磨、痕跡渐淡,它依然存在。也许是为了拼凑记忆的拼图,也许是动物天性使然的见色起意,我顾不上半满的水瓶,匆匆地按掉开关,急切地走出休息室。 看见他的背影之后,我完美地掩饰自己的迫切,脚步也轻了起来。 他很快地坐下,位置就在我的位置前方几格。只是一点巧合,但我的心像被抹上蜜糖,不断散发甜蜜的味道。 我在自己的位置坐下,由衷期盼往后每一天的巧遇。 自此,独自一人上图书馆时,我不再感觉排山倒海的寂寞正吞噬着我。 我喜欢漫不经心地从他那天坐的位置路过。有时候看到空荡荡的座位,我只能在心里偷偷失望;有时候看到位置上的不是他,我只能勉强笑着经过。 失落常常发生,但我更记得他在的每一刻。有时他会歪着脑袋打瞌睡,原子笔在桌子边缘徘徊,我会假装不经意地把它拨回桌上;有时他在纸上推导每一个问题,阳光从窗边洒入,打亮他的侧脸。 但我始终无法看清楚他的脸。我的眼睛就像年久失修的老相机一样,不论远近,都无法对焦在他的脸上。就连与他在休息区对视的记忆,都像过曝的底片一般模糊不清。M.xIaP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