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献忠,今陕西定边东人。家贫,曾在延安府充捕快手,继投边营。崇祯三年,陕北连年旱荒,农民纷起暴动。是年十月,农民军首领王嘉胤据府谷,破河曲。献忠率米脂十八寨农民应之,自号八大王,人称“黄虎”。翌年,献忠已成为农民军三十六营中的一营之首,转战陕豫。八年,东征皖北,众逾万人。九年闯王高迎祥被俘死,献忠一军称最强。同年秋,献忠义军自湖北均县与老回回马守应等攻湖北襄樊,又联合罗汝才、刘国能等人东下,与久据皖中英山、霍山的贺一龙、贺锦合营,转战至淮阳…… 当男孩默出后,在纸张的底部,也就是落款处画了一枚铜钱的图案,这令馥汀兰顿住片刻,而后控制着呼吸,还是发出了轻轻叹气的声音。 “躲了一百年,最终,还是被他们发现了,是吗?陈思源?” 陈思源眼神闪烁一瞬,“馥先生。” “对了,拿走书信的叔叔让我转告你,馥芮白二十五岁生日要到了,而你,时间将至,一切,都该结束了……”男孩子像是专程做了这一切,这些事实将不攻自破的怀疑到更多,而馥汀兰并没有收起骄傲的样子,似乎早就准备好了这番结果,毕竟她经历过太多次这样的结果,无论哪一次有准备或无准备的试探,整个离破的细枝末节,最终都让她明确一个事实,整个事件她无法逃避。 馥汀兰从她正坐着的扶手椅上起身,冰冷的神色令人生畏,“我当然记得那天,而人生走过这么久,本身总是比任何大胆的想象更富有冒险性。我倒要冒昧的去闯过这一关,无论为了谁!” 馥汀兰戴上面纱扫视了屋子里所有的物件和人,“我们回程吧。” 陈思源看着馥汀兰推门进去松了口气,他大概可以解读馥汀兰的意思,那封家书是假的,而他们这次的长途跋涉又荒废了时光,线索又断了。 陈思源看着馥汀兰推门进去,他用手捂着太阳穴,脚下有些不稳,尽管如此,他仍迅速而急切的跟在馥汀兰身后,没有像往日那般彬彬有礼,而是跌坐在车身旁边,他看了一眼手表,显示八点零一分,而后努力打开车门,从副驾位的手套箱中拿出一瓶没有标签的白色药瓶,将药吃下去后,陈思源哀伤得靠在座位上,头低在胸前,两手紧握着药瓶,转头看向亮着灯的农户家中,那几间屋子,灯光虽不算雪亮,但是偶尔几个黑色的侧影掠过,又迅速而又急切的在屋里踱来踱去,很显然并不是仅仅家中的人。 这就是母亲记录的与陈思源去往农户家找线索的全过程,她笔记中的那个农户家,幽幽的灯光,姓黑的主人,不善的主母,还有记忆力超群的男孩,都给我留下了极深的印象,然而他们出现的意义似乎随着这个线索而断了,日记内容中也没再提及,我确实需要一些时间整理那一本本的文字,或许能够整理的更清楚。 第十二章 又被她溜了 自从那夜见到馥汀兰离开,我就再没见到她,已经好几日了。 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两天,保姆放在门口的食物我只喝了水,就这样混过了周末。 我早习惯了馥汀兰这样突然消失几日,但是这一次,我像一个失恋的少女般过的异常煎熬,那种患得患失的心情像突如其来的洪水猛兽般,完全淹没了我的神志,可以想象得到,我多么邋遢,甚至于很想告诉她,我可以不在乎过去的一切,只要能过来看看我,以至于星期一一早,我收拾了很久才得以出门。 当我萎靡不振的跨上小恶魔,看见陈思源的车在另一侧驶进小巷。 “呵”,不知不觉从我口中轻轻飘出,我竟笑得有些自嘲,似乎是一个被抛弃的流浪狗,嗅到了主人的踪迹。我瞟着车子后座那完美的侧颜,馥汀兰正专注的盯着座位的前方,脸色并不好看,似乎眉心拧成了疙瘩。我想一定是看错了,带着挫败感加了油门,在小恶魔的声浪中远去。 当我出现在办公室时,同事们都已经从会议室走出来。 “呦,这踩铃小姐开始迟到了。” “还真是空降兵吧。” 黑色紧身衣,穿在我身上显得我的脸很冷,那些碎碎念的同事们纷纷从我身边经过。 我庄严的将我那粉色的头盔放进了办公桌的柜子里,并翻出一件宽松的运动服套在了身上。 庄晗晗又从程锦的办公室走出来,一脸沮丧。如上周五时一样,只是这次他没有朝气蓬勃的迈着轻盈的小碎步,并没有向我迎面扑来,而是扯了扯嘴唇,对我挤出一抹勉强的笑,步履沉重的向他的办公桌走去。 午休时分,晗晗拎着大包抬腿就往外走。 “晗晗?”我起身急急的追上两步,拦住了他。 “我怕你正忙着。” “我看是你更忙,走,说说你怎么了。” 我将胳膊搭在他的脖子上,像两个真正的兄弟一样拖着他向食堂方向走去,庄晗晗抿着嘴,从他厚厚的眼皮下的小眼睛里迅速的擦过一道犹豫,紧接着露出将信将疑的目光。 庄晗晗带着满身怨气被我拉到食堂,m.xIaP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