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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得意的休特


    “我这把匕首怎么样?”就在这日午后,得到了宝贝的休特挥舞着紫电之星,得意洋洋向围拢在四周的血族兄弟们显摆。

    “哇!这可是一流品质的魔法匕首啊!“一名年轻血族两眼冒红光,垂涎欲滴。

    “哼!算你有点眼力。”休特仰着头,鼻孔了喷着白气,作牛x状,“你们听好了,这匕首可是大大有来头,它的名字叫做——紫电之星!”

    “什么!紫电之星!”四周顿时响起阵阵惊呼,顿时让休特的虚荣心得到最大满足,舒爽得全身十万八千个毛孔都张开了一样。 “那可是消失了几百年的顶级魔法匕首,据说是当年血族第一杀手的专用装备!威力强大绝伦啊!”一名血族男爵惊叹道。

    “不错,就是它!“休特的脑袋仰得更高了。

    他只是一个低等的年轻血族,居然能让平时高高在上的血族男爵惊叹羡慕,这可真是做梦一样!幸亏自己目光如炬,慧眼识英雄,跟了骷髅王这么个好老大,不然熬到什么时候,才能到这地位,被人尊敬啊!

    “不会是假的吧!”有人怀疑,“这把魔法匕首相当于传说啊!多少人想寻到它都没有结果,怎么会到你的手上?”

    “呸,我老大骷髅王送的东西,怎么可能是假货?”休特大怒,唾沫星子乱飞,一脸鄙视的瞪着这个污蔑自己名誉的家伙。

    “原来是骷髅王送的……他可是名声显赫的人物,应该不会拿假东西来糊弄人!啧啧……看来这匕首就是紫电之星了!”怀疑声瞬间消失,所有血族都用一种艳羡的目光看着休特,羡慕他跟了这么个慷慨大方的老大,同时心里开始琢磨着,自己是不是应该改换门庭,跟着骷髅王当小弟算了。

    “休特!“

    李岚刚好路过,一看这家伙牛得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了,连忙把他叫住。

    休特转过头,见是李岚,脸一变,换上一脸讨好笑容,一溜烟的跑过来:“哎,来了,来了。老大,您有什么吩咐?“

    “做人要低调,别吹得太不靠谱。“李岚瞪了他一眼,提醒道。

    “知道,知道,您放心,我绝对守口如瓶,嘴巴缝上线,啥也不说。”休特把胸脯拍得“嘣嘣“响,赌咒发誓。

    “那就好.”李岚点点头,还没来得及转过身,就听见休特继续得意洋洋的对着那帮血族吹嘘:“跟你们说实话,我这紫电之星算不了啥,我老大的武器才叫帅呢!地狱神器魔剑噬魂!神器啊!你们谁见过!我就见了,还摸了!那感觉,就一个字,爽!!!”

    李岚一个踉跄,差点没栽倒在地上,“休特!我日你个大嘴巴!”

    “哇!不会吧!神器!”所有人都把目光齐刷刷投向李岚,都张大了嘴,脸上就写两字:震惊!

    “哦!骷髅王,休特说的是真的吗?”

    “这怎么可能!“

    在得到了李岚肯定的答复之后,几个血族mm顿时尖叫起来。

    “天啊!真是不可思议,您能把神器给我看看吗?”一身材高挑,相貌靓丽的mm两眼冒着红心,一脸崇拜的看着他,“只要看一眼,您要我做什么都可以!”

    说着,两朵红晕飞上脸颊,一副任君品尝的娇俏模样,看得附近的人妒火蹭蹭往上升,如果mm表白的对象不是骷髅王而是其他混蛋,估计他们早上去大卸八块了。

    “我也愿意!“另一mm不甘示弱,一个劲的往李岚身边挤。

    “喂!南希小姐会不高兴的。”有人好心提醒。

    “怕什么,公平竞争!”那几个mm看来是豁出去了。

    “……”

    李岚狂汗了一下,落荒而逃,这些血族mm实在是太彪悍了,他有点吃不消。

    在休特这超级大嘴巴的宣传之下,不到一天时间,李岚获得噬魂魔剑,干掉米修斯的消息,就传遍了整个血族城堡。

    听到这个消息的血族首先是不信,紧接着就是震惊,随后就是无比的兴奋和欢欣。

    地狱神器!那可是传说中的存在啊!没想到,居然给骷髅王得到了!而且他还毁灭了教会军团,用噬魂魔剑斩杀了米修斯!这可真是个让人鼓舞的消息啊,以骷髅王李岚和南希小姐之间的亲密关系,他也算是麦肯锡家族中的重要一员吧!有这样一个强者在,麦肯锡家族的实力和地位都会大大的提升,只怕可以凌驾于其他七大血族之上了。

    持有这种想法的,不仅仅是普通血族,就连麦肯锡亲王,也是如此m.xIAp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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