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一秒。 说的也是。 确实是,应该的。 毕竟他们结婚了。 只是盛明稚怎么听这句话都觉得有点不舒服。 索性他没有深思,但也没心情继续逛超市了。 晚餐的食材都买的差不多,盛明稚推着购物车往外走。 结果下一秒,他就从超市玻璃镜的反光中看到了自己的造型。 原本的兔毛外衣就比较厚,也比较蓬松。 后来又穿上了陆嘉延的风衣,整个人裹得像个过冬的饺子,不伦不类,毫无审美也就算了。 关键是。 他刚才就是以这个形象出现在自己粉丝面前的?! 这么丑? 这么难看?! 盛明稚仿佛被雷劈了一般,语调都变了:“我刚才一直穿着你的衣服吗。” 陆嘉延点点头,还没问什么情况,盛明稚就脸色惨白。 “我穿的这么丑?!你刚才怎么不提醒我一下?!” 不仅丑,而且陆嘉延的风衣还长,穿在他身上,显得他腿短! “嗯?”陆嘉延上下打量他:“我觉得挺好。” 盛明稚已经完全听不见他说什么了。 满脑子都是自己这个雷人的造型,作为一个从头发丝精致到脚指头的小作比,就算是当场出了车祸要去医院抢救,他都会原地爬起来整理一下自己的衣服。 从来,没有,这么丢人过! 谁知道陆嘉延说完这句话,微妙地看了他一眼,喃喃道:“是挺好。” 丑一点,没那么多人惦记。 - 盛明稚低迷的情绪一直持续到了回家的那一刻,然后在客厅上看到了一款一直想要的满钻腕表,瞬间被治愈了。 狐狸眼睛亮的不行,就差没跑过去了,盛明稚笑眯眯地打开蓝色丝绒礼盒,直接把这支腕表戴在手上左看右看,十分满意。 他其实比较喜欢机械表一些。 但这支腕表的表盘里镶满了碎钻,在灯光下耀眼夺目,熠熠生辉,胜在够高调。 戴在手上美够了,盛明稚才想起什么,故作矜持地把腕表放桌上。 指了指:“嘉延哥。这是你买来送我的吗?” 陆嘉延随口道:“不是。我买着好玩。” 盛明稚:…… 说句买来送给他的会死吗。 不过,看在陆嘉延送礼送得够贴心的水平上。 盛明稚没有跟他斤斤计较这些小细节,甚至心情很好地到中岛台来帮陆嘉延打下手。 只是他打下手也是添乱。 陆嘉延跟他不同,盛明稚是一点生活自理能力都没有的,从小养尊处优。当然,到他这么有钱的地步,也不需要自己学着洗菜做饭。 可陆嘉延不同。 盛明稚记得陆嘉延大四毕业的那一年就去国外读博,顺便在海外初步建立起了自己的商业版图。 听盛旭说过,陆家那两年挺乱的。 陆骁比陆嘉延的羽翼丰满的更早,甚至有可能,陆嘉延连出国都不是自愿的。如果他不出国,留在国内的下场多半是死路一条。 电视剧里演得那些豪门争斗其实有一半都取自于生活,盛明稚知道那些高门中死几个人,好像不算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就算不死,多半也会找个什么理由,终生监视起来。 在那种情况下出国的陆嘉延,想来也知道不是去享福的。 做菜就是那几年学会的,国外的饭菜难以入口,渐渐地就自己上手了。M.xiAp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