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 今天自己独自追上公鹿,将公鹿杀了已经够惊世骇俗了,要是再被陆奕发现自己提着二百多斤的公鹿尸体走得轻轻松松,估计会以为自己被山精附体了吧。 陆奕听见姜晓的呼声,脚下速度更快,几步并一步,几乎是连滚带爬地冲到姜晓面前。 待他走近,发现姜晓头上的棉帽没了踪影,绑着的辫子也散了一条,半边头发乱糟糟地披在脸旁,衣服上还沾染了血迹,在军绿的棉袄上看着格外显眼。 “伤哪了?要不要紧?”陆奕的声音都在抖。 陆奕几乎是下意识地以为姜晓是被鹿角所伤,心脏抽抽地疼。 他真想把眼前人搂进怀里,用力抱紧她。 姜晓脸上红朴朴的,望着他笑得开心,两颗梨涡里满是骄傲:“我没有受伤。” 她指了指自己手上的公鹿尸体,“是它的,还好没有让它跑掉。” 陆奕这才注意到鹿,他低头,用电筒照向公鹿,一眼就看见了鹿脖子上那把小短刀,是今早自己给姜晓防身用的。 姜晓怕他不放心,丢下鹿,双手把全身上下拍了个遍:“你放心吧,我一点事都没有。” 又冲着跑过来的建刚道,“刚哥,快来搭把手。” 建刚看着姜晓身上的血迹,头皮都麻了,哆嗦着问道:“姜知青……你……你……血……” “我没事,都是鹿身上的。”姜晓轻松地摆摆手,“幸好我跑得快,没让它跑掉!” “你竟然追上鹿了!”建刚心一松,马上就被另一个事实吓到了,这得要跑多快啊!真没看出来姜知青有这本事。 建刚看了看眼前还没有他高,瘦瘦小小的姜晓,又看了看她身后的公鹿,觉得特别不真实。 姜晓得意地冲两人扬扬头,炫耀道,“你们不知道,我在学校是短跑冠军,还去市里参加比赛拿过奖,这鹿又受了伤,跑得吃力,要不也悬。刚哥,多亏了你那一箭。” 姜晓瞬间想好了说辞。 不过她说得也没错,她末世前确实是运动健将,短跑是她的强项。不然也不可能在一次次危险中生存下来。而在奔波逃命中,她不仅越跑越快,耐力也越来越强,这完全是拿命拼出来的。幸好现在这能力还在。 “不过我下乡后没表现出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她冲两人暗示道。 姜晓怕传出去了惹蒋茜猜疑,原主可是个不爱动弹的主,体育课能躲就躲,体考及格都难,更不要说什么健将了。 两人盯着鹿沉默了会,像是明白了,她以前就是在躲懒不干活,真要做还是有能力的。 陆奕把自己的棉帽递给姜晓:“你帽子没了,带我的吧。”又转头叮嘱建刚,“这事我们三人知道就行。” 建刚自然没有问题,满口答应。 姜晓不肯要陆奕的帽子,只把辫子拆了,捆成一个马尾:“不用,我跑这么一趟,全身都是汗,头也发热,不用帽子。” 陆奕坚持递给她:“一会就会冷下来,更容易着凉。” 姜晓见到他眼里深深的关切,也就不再推辞,接过帽子戴在头上,陆奕一直板着的脸才有了点笑意。 “咱们都别愣着了,快把这鹿弄走。”姜晓一边戴帽子,一边招呼道。 这鹿刚才姜晓提着的时候掂了掂,足有一百五十斤往上,搞不好能有两百斤。 陆奕和建刚两个人上前一起拖,才拖了一小截,就被姜晓制止了。 “不能拖,你们这样拖血迹蹭在雪上,太危险了。万一有野狼来闻着血味过来,我们三个都跑不掉。”姜晓见他们这样,很想自己去提过来背在背上,不过她知道不能这么做,太惊悚了。 两人觉得姜晓说得有道理,商量了下,最终决定将鹿的四肢绑在一起,用一根粗木棍挑着,陆奕和建刚一前一后,扛在肩上走。 他们现在十分好奇,姜晓到底是怎么一个人拖着鹿走回来的。 姜晓看着他们疑惑的眼神,立马闪人:“M.xiaP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