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都“喜欢”,那就是全都不喜欢。 作为投喂者,毫无成就感之余,尉迟兰廷还感到微妙的不甘和挫败。这就是他在修炼之余,背地里不服气地和灶台这玩意儿较劲的原因。 好在,没过多久,尉迟兰廷就偶然发现了,桑洱很喜欢吃桃乡的鱼。 那条鱼是他一时心血来潮,凿穿了湖面的冰捉上来的。鱼腩嫩滑,炖出来的奶白色鱼汤,鲜得人舌头都要掉了。桑洱那天连喝了三碗汤。 从此以后,尉迟兰廷每次外出买东西时,就会隔三差五去一趟抓鱼。 他一回到家,桑洱听见声音,每每都会兴奋地冲出来,扑到他身上,绕着他蹦蹦跳跳,“兰廷”、“兰廷”地叫个不停。只是,她显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嘴上嚷着“兰廷”,两只眼睛看的根本不是他,而是他手里拿着的那条鱼。 尉迟兰廷:“……” 罢了。不和笨蛋计较。 除此以外,尉迟兰廷的其它时间都花在了修炼上。 被禁锢了多年的蓬勃灵力,正在复苏。 他知道,每恢复一份,胜算就多一分。他没有任何时候,会比现在更能沉下心来。 . 日子如潺潺水流,冬至到了。 这些天,北风迅烈,刮得檐上的瓦片也在轻微地震动。某天深夜,一场来势汹汹、百年罕见的鹅毛大雪,在桃乡肆虐了一整晚,将山路封住了。 本来还露出了一点青色草木的远方山峦,如今已成了白茫茫的世界。 本来就是因为传送符送不到那么远的地方,而且传送符有可能会被第三人看见。所以才要用写信的方式与方彦联络。邮驿往返,要等的时间本就不短。现在风饕雪虐,大雪封山,与外界的联络更是被彻底切断。 何时才能收到方彦的回音,成了未知数。 对锁魂钉的疑问,也只能暂且搁置下来。 冬至这一天,才过午后,天就黑了。 窗外大雪纷飞,雪点打着屋檐。 屋内炭火正旺,红泥小火炉上放着茶壶。瓷杯里,盛着青色的茶,气氛一派安然静谧。 对尉迟兰廷而言,这个夜晚,与昨夜、前夜,并没有大不同。 一直同一个人待在一起,一直过着同样的生活。他却不觉得腻了,甚至,还懒洋洋地贪恋起了寒夜里的温度。 仿佛冒着风霜冷雪,闷头走了很远的路。即将僵直冻毙、陈尸在路旁之际,一头栽进了一间有火炉、有主人的小木屋里。 木屋是破旧的,木屋的主人,更是尉迟兰廷以前从来不会多看一眼的类型。 但,也是在她的身边,尉迟兰廷的噩梦,开始不药而愈。第一次可以一睡到天明,心神也开始被牵跑。 现在,他睁眼的第一件事,想的大多是“今天该做什么吃”、“三天没抓鱼了,今天记得去弄一条回来煮汤”之类的事情。夜晚躺下时,脑海里记挂的也不是烦心事,而都变成了与冯桑有关的场景。 冯桑蹲在雪地里堆雪人时的场景;坐在门槛上和隔壁家那条大黄狗分吃鸡腿的背影;每次他回家,她蹦蹦跳跳地冲出来迎接他的笑容,还有即使堵住了耳朵,也还是落到了心里的一声声“兰廷”、“兰廷”。 活着,似乎不再与孤独和如履薄冰相缠,因她而润物细无声地变成了对明日的期盼。 这段岁月,可以说是尉迟兰廷迄今为止过得最宁静平和的日子。 殊不知,掩盖在其下的都是脉脉暗流。 或许要在很久后,他才会明白,这点夹在腥风血雨里的琐碎的旧日温柔,对自己意味着什么。 因为是冬至,邻里的大婶们送来M.xIAp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