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岁不气了,一把将他拎到马背上,用力一拍马股:“驾,快跑!” 马蹄得得响,穿过狭窄的江边渔市之后,栗马沿着主路加快了速度。 翠澜江东岸是沃野千里,连个小山包都不好找,道路亦是平坦笔直,绝不像大江西侧的山路那么崎岖难行。 所以两个时辰后,男孩就抵达了拢沙界最繁华的大城之一,云城。 夜幕早就降临,云城的西大门依旧灯火通明,有大量人马进出。 云城没有宵禁,是个标准的不夜城。 男孩初见十丈高的城门楼时,就震撼了一把,待走进西大门后,更是久久不能言语。 鳞次栉比的房屋、高低错落的建筑,在夜里只浓缩为厚重的黑影,显不出棱角和身段,可是透窗而出的灯光曝露了这个城市的繁华。 男孩往西大门一站,就能望见万家灯火,闪烁又恒久、璀璨却温柔,如同天上星河倒映人间。 也倒映在男孩眼中。 这个刹那,他屏住了呼吸。 许久,他才挤出一个音节,终于字正腔圆:“美!” “这就算美了?乡巴佬!”千岁嗤之以鼻,“你是没见过……” 话未说完,男孩后头的两个男子不耐烦道:“走不走了?不走别挡道儿!” 他刚进城门就站在原地发呆,挡住了其他人的路。 男孩这才如梦方醒,牵着马儿往前走去,青石板路面干净平整又宽敞,至少可以容下十马并驾。 就连马蹄踏在路面的滴跶声,都是那般清脆悦耳。 如果他不曾拿到木铃铛,如果他不曾一路逃亡,如果他不曾经历那许多危险,他会以为小小的黟城就是整个天下。 眼前这般盛景,甚至不会在他梦中出现。 “还没走到酒楼就开始流口水了?”千岁满面鄙视,“出息!” 男孩见识了这个城市的庞大壮观,她却嗅到了纸醉金迷的气味,就和从前呆过的许多大城一样。 哦对,还有饭菜的香气。 她轻轻嗅了两下,用力一拍男孩肩膀:“快走,我饿了!” 云城的主街很气派,名字更气派——天街。 这个城市规划得很方正,从西城门笔直往东,就通往整个云城的核心区域。因此街道两边的建筑越来越高、越来越精美,门面越来越气派。 就连檐下的灯笼,也是越来越明亮。 男孩正好经过一家酒楼,足有三层楼高,烫金的招牌在灯光下明晃晃地还能闪瞎人眼。 酒楼门口,门庭若市。 “福寿居。”千岁一字一字念出了招牌名,漂亮的凤眼眯成了月芽儿,“我们进去大吃一顿吧!” 她闻到味儿了,麻油、老酒,还有大火热锅快炒的烟气。 红尘浊世太无趣,也只有这一口值得她挂念啊。 就在她的满脸期待中,男孩牵着栗马从人家门脸儿前方走了过去。 得得,得得,毫不停留。 “喂!” 莫说停下脚步了,他头都不回。 千岁怒了,柳眉倒竖:“为什么不进去!”方才在翠澜江畔,他明明说了随便点随便吃! 男孩依旧惜字如金: “贵!” 在这吃顿饭,得烧掉多少银子啊?他们口袋里的钱有限,得紧着花。 “贵你妹!”千岁的纤纤玉指都快要戳到他鼻子上了,“你个小骗子!” 无论她怎样狂暴,男孩依旧坚定地往前走,路过一家又一家金碧辉煌的饭馆酒楼,但就是目不斜视。 这一走,就是好几里路。 千岁有心吃顿好的,可她无法远离木铃铛,也就只能被动跟在男孩左右。 终于,路两边的铺子越来越小,灯火也不再那般密集。 天街上最繁华的路段,已被他们抛在身后。 千岁坐在马背上沉着脸,一声不吭。 男孩始终留神观察四周,这时突然往侧前方一指:“次换。” 第64章 次换! 咬音不准,但千岁还是能听出他想说的是“吃饭”,俏面一下凝出寒霜来:“不去!” 男孩所指的方向甚至不是大道,而是次街。手机端 离街口不远处有家饭馆,铺面就是两扇门那么大,檐下挂着两串红灯笼。 灯笼上有字儿,连起来读就是: 春及堂。 名字不错,就是门脸儿太不起眼。 当然男孩不识几个大字,也认不得它的高雅。他选这里,只不过因为进出的客人很多,看得出生意兴隆。 这里远离主街,外乡客来得少,m.XIap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