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书,求收求推) 棕熊被这“当头一棒”打得有些懵了,摇了摇胖乎乎的熊头,两只熊眼紧盯不远处的怪兽,爪子在水里刨动,嘴中发出低沉的嘶吼。 熊,是一种凶猛的动物,平日里看起来温驯憨傻、笨拙迟钝,但熊一旦被激怒发起狂来,便是山中老虎也得绕路而行。 这头熊现在就处于被激怒的状态! 熊的攻击力自不必多说,就连人们常以为熊看起来胖乎乎的,一定跑不快、速度很慢。 这其实也是一种错误的认知,熊的奔跑速度绝对不慢! 这头棕熊发起了进攻,右爪一拍河水,在高高溅起的水花下,一颠一颠地朝程凡冲来。 河滩很浅,水流对熊的速度几乎无阻,它和程凡距离又不远,只是几秒便已至程凡面前。 恶风扑鼻,棕熊嘴中露出尖牙,竟直立而起,迎面扑来,宛若一道厚实的熊墙压至。 程凡首先想到了不是如何反应躲避,而是这厮究竟有多久没刷牙了? 熊嘴刚张开,就有一股恶臭扑至。 程凡眼珠转了转,那眼神看着这头棕熊的皮毛颇有些不怀好意的味道,在熊要扑到身上时,右爪尖利的爪刃弹出,并合一处,像是一把锋利的长剑贯穿而出,他的身体和棕熊撞在了一起。 “砰” 程凡被撞得倒退了几米,落在了水中。 “吼,吼” 棕熊发出沙哑的嘶吼,肥硕的熊头下脖颈处,一口不小的血洞正汩汩冒着热腾腾的熊血。 熊直立着,想要用两只肥厚的熊掌捂住那口流失生命的血洞,可它再怎么努力,也堵之不住,无法挽留自身生命的流逝。 “砰,啪嚓” 棕熊人立起的身体倒下,在河中溅起一片水花,它的眼睛渐渐失神,脖颈被割裂处流下的熊血浸入水中,染红了大片的河水。 这头棕熊算不得很大,一米六七左右,应是最近一两年内才离开母熊独自生存。 程凡将熊尸从河中拖上岸,开始对熊进行处理,他小心翼翼地用爪子将熊皮切割下来。 他刚才一击格杀棕熊之前,突然想到,自己可以弄一张熊皮,做一头披着熊皮的兽。 仗着爪子锋利和力气大,程凡没费多大功夫便将整张切除了脑袋的熊皮剥了下来,接着又对熊肉进行切割处理,在流淌的河水中将熊皮和熊肉清洗干净,又用几根木棍搭成一个简易木架,将熊皮用草绳绑在木架上张开,放在太阳底下晾晒。 如果刚从动物身上剥下来的皮毛,晒干时不用架子张开,那么皮毛会失水收缩,导致不够匀称,得到的面积也小。 这是程凡前世在看埃德·斯塔福德的荒野求生节目中学得的一些小知识。 将切好的熊肉在河边的岩石上晾晒,程凡看了看四只被摆在同一块岩石上的棕色熊掌,转身跑进了山林,他记得在来时附近的树林就曾看到过蜜蜂出没。 跑到树林中,阳光已过午后,太阳高悬正空。 这里的温度依旧不高,尽管太阳在身,仍能感到一阵寒意。 林间倒是m.XIap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