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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调戏


    宇宙浩荡,深遂幽远,亘古不变。

    一日,有光芒从清微天上降下,在穿越三十六天中,碎散成无数道大大小小的毫光,遍洒向宇宙各个角落!

    “命运崩散,当尽聚之,否则凡世乱起,不可收拾!”有意识传道。

    无数道命运之光被截拦,那是同样伟力的大道力量,大的命运之光首先被拦,然后依次往下,这是一场先天大道之间的较量!

    但终归,还是有极少数最细微的命运之光在伟力之下逃逸,其中一道弱的不能再弱,弱到自身的存在都摇摇欲坠的命运之光却找到了另一个载体,那是一缕在宇宙中飘荡的孤魂,两个合作一处,消失在茫茫宇宙之中……

    ……普城,是照夜国一个很普通的三线小城,没经济,没地位,没名气,没历史,就像女人没有三围一样,普普通通,在周围的众多城市群中毫无存在感。

    这一点上,尤其在长途旅行中尤为突出,因为普城永远是个途经的名称,而不是终点。

    普城虽然很普通,但该有的一切还是应有尽有,比如,纸醉金迷的地方。

    这是一个城市的附件,就像衙门一样的不可或缺。

    朝凤楼是个清馆,只提供一些比较高雅的文艺项目,诗词歌赋,琴棋书画什么的,酒菜也比较出色,以素食闻名。

    当然,所谓清馆,是相对于浊馆而言,其中区别,不言而喻;来这里消费的,好歹还是顾及些身份,或有正事相谈,或是纯粹的文聚。

    有身份的文化人相聚,当然就少不了红袖添香,如果搁在酒楼茶馆,没有丝竹弦乐,只有含枚猜拳,那气氛就完全不一样。

    这是雅和俗的区别,是咖啡和大蒜的不同。

    这里没有大堂,都是雅间,客人之间是隔离的,无论是吃酒做诗,还是进退出入,都有专门的小厮引领,目的,就是王不见王,否则尴尬。

    普城虽小,在这方面却是和大城学到了精髓,这种事,对人类而言,一点就透,无师自通,也不需人教。

    朝凤二楼,有个大雅间,名称熏衣厅,隔着厚厚的窗纸布幔,都能感觉到里面传出的阵阵热力,这是吃美了喝好了才有的景象,一般而言,文人们到了现在的状态就会开始论诗,商人们开始比富,官员们开始勾心斗角……

    而修行者嘛,当然就一定会较力!

    酒酣耳热,当然要拿出生平擅长,否则愧对良辰美景,佳人红袖。

    熏衣厅内六,七个少年,都是十七,八岁,意气风发的年纪,天不怕地不怕,前程似锦,指点那个普城……

    能来这里消费的,必然都是普城有头有脸的人家,这从少年们的穿衣打扮上就能看出来,绫罗绸缎,佩玉鎏金,

    不过也正是因为家世的不凡,他们也不可能真正去那销金的浊馆,像朝凤楼这样的所在,基本上就是他们的极限,越是名门望族,对这方面越是管束甚严,当然,这里所谓名门望族,也不过是在普城中自吹自擂而已,出去外面,他们就是一群乡巴佬。

    “向死而复生!我有青鳞剑,斩尽天下保太平!”

    一少年面色微红,显然有些不胜酒力,以箸击案,慷慨激昂。

    “往生而赴死!我有太浩剑,一点意气心长存!”

    另一个少年击箸相和。

    他们都是普城中的所谓异人一族,所谓异人,都是自封的,就是凭着家里有几个钱,不需要为生计担忧,所以踏入修行之门,有了点小本事,能对付几个地痞流氓,于是便以异人自居。

    年轻人嘛,容易好高骛远,刚学会了跳,就开始憧憬有一天能鹰翔九天,你不能说他们就是狂妄自大,年少轻狂,老来持重,这是人的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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