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供养一个孩子读书识字,更别说是一个地位略低的哥儿。 先前裴星以为夫君只是说说罢了,毕竟那之后夫君没再提及这件事,虽然内心有些失落但他还是懂事地遗忘这件事。 夫君对他已经够好了,他不能得寸进尺。 如今夫君再次提起教他读书写字这件事情,他的嘴角忍不住溢出惊喜的笑容。 看到这一幕,陆一鸣觉得值了,麻烦就麻烦点吧,自己的弟弟自己宠着。 上次留有“裴星”二字的纸被名字的主人收藏在箱底,这会儿小心翼翼拿出来,唯恐用力撕坏了纸张。 这年头纸墨笔砚是真的贵,一两银子不过文人一个月的读书开销,怪不得穷苦人家负担不起,这哪是读书习字,简直就是用钱堆出来的学问。 即使如此,还不是一个个趋之若鹜,赌那一线希望,赌输了倾家荡产,赌赢了飞黄腾达。 不过这都和陆一鸣没关系,他不打算科考,这不比教眼前这只兔子读书识字来得香吗? 裴星第一次握笔,尽管事先给予示范,他眼睛学会了,不代表手也能跟上。 他整个手掌都用力,写出来的东西歪歪扭扭,像是一笔笔画上去,而非自然书写。 把“裴星”二字写完,裴星满头大汗,这字怎么瞧怎么丑,特别还是在夫君面前,更是无地自容。 “不用心急,慢慢来,你第一次写,这样已经不错了,你握笔的姿势正确,只是掌控能力有待提高,这个多多练习即可,晚上多练习,时间久了,自然而然会改善。” “夫君第一次练字也是这般?” 盯着这单纯的眼睛,他脸不红心不跳地点点头,善意的谎言,不算撒谎。 不过这安慰还是管用的,至少对方的情绪稳定下来,也不再自我怀疑。 “夫君,我想认你的名字。” 练习许久,他可以将自己的名字在纸张上熟练书写,虽说一些笔锋等还有待加强,但已经能勉强入眼。 所以他停下书写自己的名字,转头迫不及待地问“陆一鸣”三个字。 陆一鸣接过毛笔,沾了点墨,挥洒自如,只见一眨眼功夫“陆一鸣”三个大字跃然纸上,为了方便对那个书写,他特意写得端正些,好认。 “一”这一字好认,时常也会用到,所以裴星认得,“陆”和“鸣”笔划多一些,他一笔笔临摹,像是要把这三个字刻在心里。 你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裴星在看“陆一鸣”三个字,陆一鸣则盯着裴星发呆。 这几日的修养,原本消瘦的脸起了些肉,长期营养不良,本该开始抽条的脸还未长开,眉目间透着稚气。 陆一鸣叹息,还是个没长大的小孩。 一缕发丝从发带中滑落,他替某个专心致志的人轻轻将它别在耳后,正巧擦过点缀着红痣的耳旁,引起对方一阵颤栗。 这里很敏感啊。 某人收回干坏事的手,没有一点反省之意,他发现他还挺喜欢这地方,更喜欢看对方这时的反应。 人老了,恶趣味倒是多了。 陆一鸣如此感叹。 ****** 天刚亮,陆一鸣和裴星收拾收拾出门,今儿去镇上,采购一些东西。 陆母在他们出门前嘱咐:“早点回来。” “好。” 霜降时节,早晨的路边起了一层白白的霜,他们出来的早,白霜还未化去。 “冷?”M.xiAp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