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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逻辑


而他的错误终属不易校正,即说是正确的,一时也没有可能明见的佐证,但只可以意会的加以赞同,因为在他的著作问世以后三百年来,未有人能举出反对的论据,如是而已。

    吾人于此可见逻辑对普通感性之对峙,在中国代替了归纳与演绎论理之地位。普通感性往往较为高明,因为分析的理论观察真理,常反他割裂成几多分散的片段,因而丧失了它的本来面目;而普通感性则将对象当作一个活动的整体看待。妇女具有比较男性为高强之普通感性,是以倘遇任何意外发生,吾宁愿信赖女子的判断强于男子的判断。她们有一种方法,能估量一种情况的整体性不致被其个别的小景所惑乱。中国小说之最佳者如“红楼梦”、“野史曝言”女性被描写成应付环境的最健全的判断者,而她们的语言,有一种美妙的方法能使之圆熟而完整,具有十分迷人的魔力。逻辑而缺乏这种普通感性是危险的,历为一个人有了一种意见,很容易用他的文学性的脑筋把种种论据曲解文致,使满足自己的意志,而且仍可以像middiemarch(1872,英小说家乔治爱略特的作品——编者)里头的卡索篷先生一样,竟至不能体人人人所能体贴的爱妻的生活。

    此所谓普通感性自有其性学的基础,那是很有趣的,中国人之判断一个问题的是与非,不纯粹以理论为绳尺,而却同时衡量以理论的与人类的天性两种原素,这两种原素,这两种原素,这两种原素的混合,以中国人称之为“情理”情即为人类的天性,理为永久的道理;情代表柔韧的人类本性,而理代表宇宙不变的法则。从这两种因素的结合体,产生人类行为的是非和历史的论题的判断标准。

    这个特征可由英文中“理”与“情”的对立的意义中见其一二,亚里士多德说:人类是论理的而不是讲情理的动物。中国哲学也容认这个说法,但却加一补充,谓人类尽力成为有理性即讲情理的而不仅仅为论理的动物。中国人把“人情”放在“道理”的上面,因为道理是抽象的、分析的、讲理的而趋向于逻辑的要素概念;情理的精神常常是较为实体论的、较为人情的、并密接于现实而能认识正确的地位的。

    对于西方人,一个问题倘能逻辑地解决,那是够满足的了,而中国人则不然。纵今一个问题在逻辑上是正确的,还须同时衡之以人情。确实“近乎人情”是较胜于“合乎逻辑”的伟大考量。因为一个学理可以根本违反普通感性而却很合乎逻辑。中国人宁愿采取反乎“道理”的任何行为,却不容许近人情的行为,此种情理的精神与普通感性的信仰在中国人生理想上树立了最重要的态度,结果产生了“中庸之道”这是我在下面将要讲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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