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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7节




    斯卡利亚很有意思,为了这个案件,跟好友金斯伯格大吵了一架。在这件事情上,张文雅倒是支持斯卡利亚这个最高法恶霸的。

    她其实不明白为什么身为女性的金斯伯格和奥康纳会不同意死刑,奥康纳目前尚未透露口风,但金斯伯格已经非正式的表示,可能会反对死刑。

    唉!不是很懂。

    难道说因为斯卡利亚有九个孩子其中五个是女儿,而金斯伯格只有两个孩子,其中只有一个是女儿,所以金斯伯格无法感同身受的去体会那个继女的感受?斯卡利亚是保守派,也意味着他认为保护孩子是父亲的责任,他有必要从□□上消灭一个强|□□女的禽兽--不,禽兽不如!

    张文雅特地请假去华盛顿旁听了第一次开庭。

    *

    最高法的庭审跟其他法院不一样,没有陪审团,只由九名大法官组成合议庭,而这九名大法官也不是全都会出席庭审,比如帕特里克案只有四位大法官出席了第一次庭审:肯尼思、斯卡利亚、布莱克门、奥康纳。

    最高法庭审一样有控辩双方,原告律师是帕特里克的代理律师,被告律师是路易斯安那州最高法的两名地区检察官。

    原告声称强|奸并不致命,不适用死刑,最高法曾经判定强|奸成年女性不适用死刑,那么□□未成年女性也不应该适用死刑。

    路易斯安那州地区检察官则举例说明最近几年其他州也有判决强|奸未成年女性的罪犯死刑的判例,有例可循,严惩才能有震赫力。

    da说的没错,但就是太轻飘飘了一点,缺乏更有力的论证。

    但原告律师也没有好在哪里,双方半斤八两。

    *

    肯尼思也陪同张文雅旁听了庭审。

    俩人基本达成共识:对于如此恶劣的案件,应该做成一个标准案例,告诫那些犯罪分子以及潜在犯罪分子,管不住自己的鸟可是会死的。

    张文雅想着,什么是“民意”呢?显然,大法官们应该知道民意是可以左右的,但他们可能还不了解网络的力量。

    如果最高法想用“民意”来说事,张文雅觉得这可真是有点……离谱呢。

    从九月初开始,她就让公关经理凯特专门招募了一支“团队”,人数不多,其实只有两名职员,要她们在各个论坛、媒体留言板狂发帖,以各种方式提及“帕特里克案”,强调帕特里克的继父身份,强调继女年仅八岁,强调美国群众最爱的“家庭观念”:家庭本来应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外面坏人的侵害,但居然有人会对自己的继女下手,这还是人吗?

    帕特里克的形象…他本来也没有什么形象,如今就更没有了,并且渐渐快要成为恶魔的代言人,撒旦的人间化身,至少在网络上,人人喊打。

    *

    肯尼思知道张文雅有一支“网络打手”,在网上推波助澜,声势很大。

    “这样有用吗?”他表示怀疑。

    看看,这就是不懂网络的力量的人会问出来的话,张文雅敢说最高法大法官们也会问出这个问题。

    “这就是‘民意’。”

    肯尼思不解。

    “你知道为什么……嗯,美国经常会发生黑人群体的暴|动吗?”

    “因为……贫穷?”肯尼思试探着说。

    “不,因为他们懂得发出声音。”

    不是很能理解。

    “我们中国人叫这种暴|动为‘零元购‘。”

    这个词组形象生动,肯尼思立即就听懂了。

    “他们中的一部分人是为了不花钱得到物品,但同时也发出了自己的声音,你说是不是?”

    肯尼思沉思:零元购很难阻止,美国历史上发生过很多次零元购事件,以前,他们是为了“权利”,现在,他们仍然是为了“权利”。

    “你们现在竞选是不是很难忽略黑人的选票?”

    “对。”

    “所以这就是民意。”

    肯尼思无法反驳。

    “你今天看到在最高法外面举着标语牌抗议的人群了吗?”

    “看到了。”

    “下次开庭,人数还会更多。”

    肯尼思不禁挑眉:“跟你有关?”

    “差不多。你说,要是我带头组织抗议,会有人觉得这是一件极为重要的事情吗?”

    他恍然:她现在是个名人了,她完全可以利用自己的身份做点什么。

    但还有更好的办法。

    他笑着摇摇头,“以你现在的名气和地位,不需要真的走上街头。你可以写专栏文章,阐述你的看法。相信我,自然会有人响应华盛顿的抗议。”

    她当然不会真的走上街头扛着标语牌,“我也是这么想的。专栏文章的标题就是‘为了孩子’。”

    这个标题可真不错。

    “我们应该为了我们的孩子打造一个更好的国家、一个更好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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