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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1节


的和解金,布鲁克在曼哈顿买了一套公寓,没有想过辞职,觉得这份工作非常好,很适合她。她不怎么爱说话,属于“人狠话不多”的那类人。她从小是个非常要强的密西西比州乡下女孩,个子长得不高,因此常被同学嘲笑是个“小豆子”。她的外祖母同样是个个子娇小的女人,曾经见过罗伯特·肯尼思,还跟他握过手呢!

    外祖母很喜欢罗伯特,认为他为人诚恳,是当时极少数能够真正走到贫民中间的政治家。罗伯特去世后,外祖母曾经专门去阿灵顿国家公墓祭拜他。

    布鲁克是个不怕事的姑娘,上小学起便不怕跟男孩子打架,谁惹她她就揍谁,以至于经常换学校。美国的学校实际对校园霸凌没有什么好办法,布鲁克的反抗又何尝不会被当成另一种“霸凌”。这种“不服气”和“不服输”让她一路冲进了特勤局,但也因为这股“不服气”的性格——再加上各种歧视debuff——导致她在特勤局里混的并不好。

    肯尼思倒是挺喜欢她这种“不服气”的性格,张文雅也很喜欢,这种人有个好处,就是只要你能让“服气”,她就会把事情做到最好。

    爱德华·沃伦投靠小肯尼思先生之后,职位是安保主管,但也没敢骑在布鲁克头上作威作福,还经常被布鲁克嘲讽。沃伦是个聪明人,布鲁克对两位雇主忠心耿耿,又跟女主人同甘共苦过,他把布鲁克当成自己的搭档,而不是属下。

    张文雅待人和气,十分温柔,从来不曾把服务人员当“下等人”看待,员工们都说陛下人美心善还很大方,是个好雇主。员工们都为能为肯尼思夫妇服务感到荣耀,最大的收获不是薪水,而是……近距离接触美国王子!

    王子像他们想象中的那样,英俊又和善,每天光是看到他俩甜甜蜜蜜的就能让人心情愉快。亲友们都羡慕死了,还有邻居家的员工,人人都抢着跟他们套近乎。两位雇主订婚之后便被左邻右舍自动当成“肯尼思夫妇”,年轻的肯尼思夫妇俨然是上东区社会阶层最高的夫妇,人人都想认识他们。保镖和员工们也跟着水涨船高。

    婚礼前,布鲁克面试了新保镖艾尔莎。艾尔莎是退役军人,参加过fbi的训练班,但因为个人原因,没有结业便离开。

    张文雅很关心这个“个人原因”,让布鲁克问问是因为什么。结果也并不出奇,艾尔莎年少无知的时候草率结婚,丈夫整天对她饱以老拳,她逃走后在妇女救助机构的帮助下离了婚,然后为了躲避前夫,决定入伍。入伍数年确实躲开了如影随形的前夫,前夫再牛逼也不敢到军营里撒野;但退伍后前夫又来纠缠,匡提科也防不住这种癞皮狗。最后艾尔莎只能提前退出,没有毕业,同学和教官都觉得非常可惜。

    张文雅很纳闷:一个死缠烂打的家暴男就能吓得艾尔莎连大好前途都不要了?据她所知,fbi的训练班可是非常不好进的,每年有数千警察、退役军人等等申请fbi训练班,一届只有几十人入选而已。艾尔莎好不容易通过了甄选,怎么会半途而废?

    布鲁克不知道答案。沃伦则说,艾尔莎离开匡提科之后,过了几个月,这个前夫神秘失踪了。

    嘶,好家伙!

    于是张文雅决定雇佣艾尔莎。

    年少无知犯了错并不可怕,可能犯了罪也不可怕,遭受了生活的不公,还能不自暴自弃,勇敢向前,这种特质本身就很特别;还很有胆量,居然敢来应聘——艾尔莎没有找人继续回fbi完成训练,是担心fbi会调查处她前夫的事儿,但她居然不怕肯尼思会让人调查她?

    总之,是个很胆大很有趣的女人。沃伦也不觉得她会有什么问题,反而很欣赏她够果断,甚至还觉得下手太晚了。不过要是艾尔莎完成了fbi的训练课程,那指定会进fbi,不太可能过来应聘了。

    总之,沃伦现在也明白了,张文雅喜欢“不走寻常路”的属下,比如他这个nsa的反骨仔,比如布鲁克这种冷静机智人狠话不多的狠人;娜塔莎是前摩萨德特工,手里也肯定有几条人命的。

    *

    张文雅看了一会儿小说,放下书。

    天气炎热,海风习习,倒也还算舒服。私人海滩就是舒坦,根本没有闲杂人等。肯尼思就在不远处畅游,脑袋一会儿冒出来一会儿沉下去。

    海面上帆影处处,六月已是夏天,公共海滩听说每年夏天都是人满为患。

  M.XiAp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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