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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是东平侯乐善的小字,他是霍云的幼时好友。

    霍夫人倒不好指责了:“你不早说,他谋到职务,我也替他高兴,应该请来家里才是。”

    “他喜欢在酒楼吃饭,您不必操心了。”

    这两个人虽是朋友,但性子大相径庭,霍夫人仍记得乐善来他们家的趣事:每回不是带着蛐蛐,就是带着八哥,要么是些稀奇古怪的小玩意儿,就想哄得儿子跟他一起去玩,可儿子只沉溺练武,看兵书,没有一次是跟他出去的,但乐善仍乐此不疲。就这样,两个人的友情居然还能维系这么多年,也是十分稀奇。

    霍夫人道:“不管如何,你等会跟春汐赔个不是。”

    别的好说,“赔不是”是不可能的,霍云告辞出去。

    听说他到门口了,在画百寿图的宋春汐放下笔,洗干净手,让丫环们摆饭。

    霍云进来时,二人目光接触了下,彼此神色都有些复杂。

    杏儿捧着银盆来给霍云净面净手。

    闻到他身上有酒味,宋春汐问:“你莫非已用过晚膳?”

    “稍许吃了些,还可以吃点。”光在喝酒了。

    宋春汐就吩咐杏儿给霍云少盛点饭,又说些家常事:“母亲已经决定好献给太皇太后的贺礼了,夫君你要不要猜一猜?”

    霍云道:“……直接说吧。”

    一点没有情趣,宋春汐暗地腹诽了句道:“是要送金蝉碧玉寿桃,双面绣,还有一幅百寿图。”

    “百寿图是由你来写?”他记得母亲总夸宋春汐是才女,想必是要在太皇太后面前一展她的书法。

    “嗯,刚才已经写了一部分。”

    霍云点点头,没再说什么。

    因为背对着她在洗手,宋春汐这个角度无论怎么观察他,都不会被发现。

    要说霍云何处吸引人,除了那一张俊美的脸外,就是这副修长挺拔的身材了,既不像有些武将膀大腰圆,也不似有些文人过于清瘦,他是生得恰到好处的,猿臂蜂腰,宽肩长腿,可惜……竟有隐疾。

    也不知他何时得的?

    她记得他们最后一次敦伦是在五月,后来便没有过了,难道是在六月得的?怪不得那段时间他对她的态度还没以前好,许是因为心烦……

    这种情况,实在该请个大夫看看,不过她肯定不会提,省得霍云恼羞成怒,把他们的关系弄得更僵。

    装作不知道是最好的。

    “看够了没有?”突然,霍云转过了身。

    宋春汐一吓。

    他背后长了眼睛不成?

    “谁看你了……”她轻咳声,“我在等你吃饭。”

    呵。

    别以为他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无非是昨夜的计策没有奏效,正准备后招。

    倒不知她还想怎么勾引他?

    不过,既说到勾引,一个打算和离的女子突然又勾引丈夫,也是过于荒谬了,宋春汐没那么蠢,那么,难道她说得“千年修得共枕眠”的那番话是真心话?

    周士安呢?被她放弃了?

    他实在拿不准。

    到了晚上歇息的时候,一个仍在里侧,一个仍在外侧,屋里静地一根针落下都能听见。

    可宋春汐不能再像昨日那样去贴着霍云睡,万一他又起反应,然后又不能敦伦,岂不是十分尴尬?到时候她是要安慰,还是当没看见好呢?

    她想M.xIap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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