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秀何尝不是这样想的呢,在这样的世道,做女人有多难啊,她宁愿变成个男人,忍受生理的总总不适,换来一份自在行走于世间的自由。 “我可真羡慕你,表姐,你能嫁给穈表哥多好啊,大家都是知根知底的亲戚,离得又近,想家了,抬抬腿半天就回了,哪像我……”娉婷忍不住又红了眼。 “哎呦,好姑娘,快别哭了,一会儿花轿可就来了,仔细把妆哭花了!” “就是,就是,现在可不是哭的时候啊,出了门子再哭不迟哟。” 屋内一堆妇人婆子围上去七嘴八舌的劝,冬秀心中实在憋得慌,世道艰辛,犹如洪水,而女人就是这激流中的一叶浮萍,一生只得随波逐流,飘荡零落。 屋内屋外到处都是穿梭的人影,忙忙碌碌的惹人心烦,连个躲清静的地方也没有,冬秀也不敢到处乱走,只好又回到吕氏旁边,继续接受各种复杂目光的洗礼。 好容易挨过这一天,冬秀只觉身心俱疲。 一来为娉婷感到忧心,二来也是受够了众人的打量。 她本以为自己真的能如猛士一般,敢于直面所有流言蜚语呢,哪知却差点在别人异样的打量目光里败下阵来。 她第一次切实的明白了如芒在背到底是种什么体会。 那些人毫不避忌的目光几乎要把她的双脚生生灼烧起来。 在那些人眼中,她和吕氏估计是傻了吧,好好的小脚偏要放开,莫不是打算以后到了婆家还要下地去干活吧,好好的小姐,居然把自己弄得这样上不了台面,啧,真是白瞎了那张脸。 胡家,冯氏看着微醺的儿子,责怪道:“你这病才好些,就不知道顾忌,怎么能喝酒呢,回头病又发了可别叫苦!” “娘说的是,以后一定注意,不过今儿实在高兴,跟兄弟们也好久不见了,这才多喝了几杯!” 冯氏无可奈何的拧了把毛巾给儿子擦脸,又沏了杯浓茶与他醒酒。 “今儿我可见着江家姑娘了,咱们可错怪了人家。” “嗯?” “人家姑娘真个把脚放了,今儿所有人都看见了,我也亲自仔细打量过了,绝不是作假的。” 胡竞之听闻倒略清醒了几分,惊诧道:“她真的已经放了脚?” “那还有假,她今儿穿了双绣花鞋,大家都看得清清楚楚的,我一去就听见那些人在那嚼舌头,倒是委屈了人家姑娘!” 胡竞之听了心下很是欢喜,不想自己未婚妻还是个果敢有决断的人,比他预想的无知村姑倒是强了不少。 “那为什么说好的写信又变卦了呢,莫非她不识字吗?”这可不好,无知文盲比之裹脚还要更加可恶。 冯氏笑道:“人家姑娘也是念过几年书的,还是给你保媒的那个五叔祖教的,你忘记啦?才女说不上,也不至于不识字,这事倒要怪我,我当初就忘记把你的收信地址给人家了,人家姑娘就是写了信也不知往哪寄啊,估计也不好意思找我主要讨要,我看还是你先写封信给人家寄过去才好……” 胡竞之嗯嗯啊啊的应着,在母亲轻柔的絮叨声中,渐渐沉入梦乡。 在家里足待了三个多月,脚疾总算痊愈了,胡竞之便依旧回到沪市公学求学去了。 沪市的生活多么快活而繁忙,他每天的时间和生活都被安排的满满的,便将给未婚妻写信这样微不足道的小事忘在脑后了,到底是少年人,都不太知道这门亲事对他意味着什么呢。 第39章 消闲报 酝酿了大半年,冬秀终于正式动笔开始写《才子变身记》了。 这篇小说的主角是一个上过新学堂、留过洋,名叫周谦的富家少爷,因其博学善辩、文采非凡,又年轻俊雅、气度风流,甫一归国,便在国内文化圈内享有盛誉,是个大有名望的才子。 这样的风流才子,却抗不过家中封建古板的父母以死相逼,娶了个没见识、裹小脚的乡下老婆。 这老婆整日低头弯腰,唯唯诺诺的话也不敢大声说,长得丑、还不会打扮,整天好似一道鬼影一般在那老宅里飘荡,也似冬日的枯木,一身陈腐,毫无生气,让人生厌。 忍耐着拜过堂后,他便迫不及待的回城了,而她,自然是留在乡下伺候父母,他可不愿这道“污点”被同事朋友们知道。 回城后他很快就遇到了一个心仪的女学生,那是个有知识、有文化的新女性,能与他产生思想和感情上的共鸣,也知道他的抱负和理想。 她青春靓丽、谈吐不凡,好似春日的清风一般叫人喜爱,才子决定与她共结连理,当机立断便休了老家的原配。 却不想洞房花烛夜后,他身上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他,变成了一个三岁的小女孩。 而这个名叫平儿的小女孩,居然就是他那个原配老婆。 m.XIaPE.cOm